作文基礎

作文基礎是總結的在進行作文寫作中所套用到的一系列寫作手段,如審題、確定中心、選擇題材、安排結構、列提綱、及寫作過程中所套用到的一些手法。

作文基礎知識

1、審題。 審題就是分析文章的題目,弄清題目的意思。

審題包括三方面內容

(1)找出重點詞,有些題目,有一個關鍵字,也叫“題眼”,題眼就是寫作的重點。如《一件難忘的事》中的“難忘”之類。

(2)搞清寫作的範圍和要求,即時間、地點、人稱、數量、內容等限制範圍。

(3)弄明白是寫人的、是記事的、還是狀物、寫景的。

2、確定中心。

記敘文總要表達一個思想,說明一個道理或表現某一方面的思想感情,這就是文章的中心。文章的中心要正確,對社會上正確的現象加以歌頌,錯誤的現象給予批評。中心正確,健康是文章的根本,對此必須首先要注意。中心還要求集中,一篇文章一般只能有一個中心,各方面內容都要緊緊圍繞中心寫。

3、選擇材料。

作文的內容就是材料。寫作文要緊扣中心選擇材料,與中心關係不大的或無關的,要少選或不選。所選的材料還要真實、具體,真實就是不憑空編造,不誇大也不縮小。同時,還要注意材料的新穎、典型,不落俗套,要能夠清楚地反映人或事的特點。

4、安排結構。

所謂安排文章的結構,指的是文章的材料的組織安排。如先寫什麼,再寫什麼,最後寫什麼,以及怎樣開頭,結尾,過渡等。文章的材料,常用以下這些方法安排:(1)按事情發展的順序;(2)按時間順序;(3)按空間的順序;(4)按事物的幾個方面。

5、列提綱。

提綱,是結文章的總體設計,具體包括:(1)文章的題目;(2)中心思想;(3)寫作的順序;(4)詳寫,略寫的提示。提綱不能太詳細,也不能太簡單。

6、文章的開頭和結尾、過渡和照應。

常見的開頭有:(1)開門見山,直入正題;(2)概括全文,揭示中心;(3)提出問題,引起注意;(4)環境描寫,渲染氣氛;(5)說明情況,介紹背景;(6)先說結果,倒敘開頭。結尾的方法有:(1)自然方式結尾;(2)總結式結尾;(3)含蓄式結尾;(4)啟發式結尾。文章的過渡,應力求自然。照應,指的是文章中前後內容的關照呼應。最常見的是文章的首尾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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