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法乘義決定經

《佛說法乘義決定經》是北宋金總持翻譯的佛經,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至政和三年(1113)之間譯出。

作者簡介

金總持(生卒年不詳),西夏人。譯經三藏,宋徽宗賜號"明因妙善法濟大師"。譯經二部五卷,除本經以外,尚有(文殊所說最勝名義經》二卷。政和三年(1113)。與仁義(曾任譯語)、宗正(曾任筆受)一起南遊江浙,不知所終。生平事跡見近人周叔迦《周叔迦佛學論著集。宋元明清譯經圖紀》、喻謙《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一(書中稱金總持是與智吉祥一起,於天聖五年從西夏持梵經抵達汴京的,如果這樣的話,至宋徽宗末年,金總持的年齡至少有一百來歲,此事在時間上跨度過大,似不確)。

內容簡介

本經記述佛在舍衛國祇園精舍時,應"甚深勇猛"(人名)比丘的請求,對諸比丘說三科(蘊、處、界)、十二緣生、四聖諦、禪定、三十七道品等方面的法數。經名中的"法乘義決定",據經文,當作"法乘決定義"(見《大正藏》第十七卷,第654頁上),指重要的法數。內容包括:五蘊、五取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緣生支、四聖諦法、二十二根、五三摩地、四禪天定(又稱"四禪定地")、四五色定、四無量心、四種苦樂、四三摩地、四念處、四正勤(又稱"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十六心念、聲聞四果、如來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辯、十八不共法(又稱"如來十八不共法")、三!’二大丈夫相(又稱"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相好(又稱"世尊八十種好")等,總計二十八條(不包括子目)。其中,卷上所釋,始"五蘊",終"四三摩地",凡十三條;卷中所釋,始"四念處",終"三十二大丈夫相",凡十四條;卷下所釋,為"八十種隨形相好"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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