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財政局

佛山市財政局是佛山市政府負責地方的財政工作,貫徹執行財務制度,按照政策組織財政收入,保證財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財政資金,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和各項事業發展;培訓專職財會人員,提 高科學理財的素質和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嚴肅財經紀律,提高 經濟效益;積極開發財源,為振興地方經濟服務。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農業稅的徵收和管理。

(二)加強的職責

1、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合理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努力構建公共財政體系。

2、完善市對區的財政體制機制,加強對區、鎮街財政的管理指導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財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稅收政策。

(二)擬訂財政發展規劃,參與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全市和市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的徵收和管理。

(五)負責監督管理各項財政支出;負責市級非稅收入管理;監管彩票市場、國債發行及相關工作;負責政府債務監管;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監管住房公積金工作。

(六)擬訂和執行統一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務規則。

(七)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公共資源統計分析及評價;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和分析。

(八)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編審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及項目工程預、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參與工程造價管理;監督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指導全市政府採購,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的信息統計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管。

(九)管理全市會計工作;依法監管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6個科室:

(一)辦公室(掛周轉金管理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負責文電、機要、財政信息、宣傳、調研、檔案、保密、辦公自動化及本局財務、安全保衛、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周轉金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預算科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財政發展規劃和財政政策;擬訂和執行預算管理財政制度、部門預算管理制度;負責財政預算的編制及地方財力管理;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負責審查批覆部門預算、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和建議;承擔與人大、審計的有關聯絡事宜;擬訂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

(三)國庫科

負責建立和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擬訂國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負責市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編審、匯總財政年度決算;負責全市財政收支的統計、分析工作;統一管理市級財政資金賬戶及市級預算單位的財政撥付資金銀行賬戶;配合做好國債發行、兌付及相關管理工作;指導下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

(四)基金收費科

貫徹執行非稅收入政策,建立及完善全市非稅收入管理制度;負責組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專項收入等非稅收入管理;監管財政票據工作;承擔罰沒財物收入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完善彩票管理有關制度,監督收益分配,監管彩票市場;監管住房公積金工作;推動建立、完善全市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系統建設工作。

(五)行政事業科(掛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牌子)

貫徹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負責審核分管部門的預、決算;對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專項資金的使用、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清查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負責審批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負責對資產評估項目進行核准;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工作。

(六)工貿發展科

參與研究並貫徹落實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和產業政策;監督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負責財政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資產評估管理法規、規章和制度的監督執行;擬定和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核分管部門的預、決算;對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專項資金的使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外經金融科

執行涉外、金融機構、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的財政政策;指導和監督外經貿、旅遊、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及境外企業的財務監管;負責政府外債監管;辦理外國政府貸款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申報、轉貸和償還業務;負責擬定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

(八)農業科

審核和管理財政用於農、林、水、氣象等部門事業經費和支農專項資金;管理監督監獄、勞教財務;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和財務管理辦法;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參與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的管理;負責審核分管部門的預、決算;對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專項資金的使用、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指導區、鎮街財政管理。

(九)基建科

參與基建項目的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畫安排;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及項目工程預、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指導和監督國有建設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參與國債資金的管理;參與對市級有關部門直接組織實施的財政投資重大工程項目的財務監督;參與政府性資金工程造價管理。

(十)社會保障科

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擬訂相關政策,提出有關建議;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配合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撥付、核算等管理工作;編制社會保障資金預算草案;管理社會優撫、救災救濟、勞動就業、醫療衛生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管理衛生、藥品監管、民政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經費和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審核分管部門的預、決算;對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專項資金的使用、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一)會計科

承擔全市會計管理工作;承擔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核准後會計電算化指導監督工作;指導代理記賬工作;協同上級部門做好會計師事務所核准及其有關業務的工作;指導和管理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業務;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科

依法對財政收支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處理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十三)法規科

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協調稅收調查研究有關工作。

(十四)績效評價科

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會計決算工作;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及業務規範;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與績效預算;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的建議。

(十五)政府採購管理科

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擬定我市政府採購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的信息統計工作;監管市級政府採購活動,處理採購供應商投訴,對市級集中採購機構進行考核,監管在我市開展政府採購活動的中介機構。

(十六)人事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計畫;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辦理本局出境報批等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江啟強

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麥昌順

分管預算科、國庫科(含國庫支付中心)、基金收費科(含市財政票據中心)、工貿發展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慧瓏

分管社會保障科、外經金融科預算科、法規科、財務總監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鍾永平

分管行政事業科(含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市周轉金處置中心)、農業科、績效評價科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伍志強

分管辦公室、人事科、基建科、政府採購管理科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建明

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務、工會、監督檢查科、會計科、學會和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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