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辛文

基本信息

概述

余辛文男,1956年3月生,福建省莆田人。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業大分部法學講師。中國法學會會員。在《法學研究》、《行政審判疑難問題新論》、《刑法修改建議文集》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其中10多篇被《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複印報刊資料》、《中國新時期社會科學成果薈萃》及《世界學術文庫》等翻譯、轉載;《關於農民負擔的行政訴訟案件的幾個問題》被世界文化藝術研究中心和中國國際交流出版社評選為國際優秀作品獎,並獲中國國際名人學術研究中心、世界學術貢獻獎評審委員會等單位聯合評審的“世界學術貢獻獎”論文金獎;《代表人行政訴訟初論》等4篇獲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論文獎。參撰《擔保法通論》等書2部。最高人民法院部門授予論文獎。榮譽證書5項;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論文獎。優秀教師等13項;世界文化名人成就金像獎評審會常設機構等單位授予“世界文化名人成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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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簡介

余辛文(本名:余文唐),男,1956年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大學雙本科(農學,法學);中國致公黨黨員,中國法學會會員,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專職委員。已在《法學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刊物上發表法學論文70多篇。其中8篇獲福建省法院學術或專題研討會一等獎,10篇在全國法院學術或專題討論會上分獲二、三等獎,5篇參加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年會交流,多篇被《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複印報刊資料》等權威刊物翻譯、轉載。正式出版法律書籍多部。“1989-2008年全國法院學術研討突出貢獻獎”獲得者,福建省首屆“全省高層次審判專門人才”。

調研成果

1、涉暴婚姻審理指南。最高法院法研所2008年5月出台《涉暴婚姻案件辦理指南》,多次參與該課題的論證研討會,全程參與指南稿的修改。
2、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最高法院2009年7月發布《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參加該課題的部分討論會,參與第五、八稿的修改,推介莆田調解銜接機制尤其是其中的效力確認(司法確認)的做法。
3、司法確認若干意見。最高法院2010年9月發出《關於人民調解協定司法確認程式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參與徵求意見稿的論證會,並提出書面修改建議23條及修改理由約5500字。
4、莆田調解銜接機制。該機制是莆田在全國打響的一個司法品牌,2009年8月被中央政法委列入全國七大維穩先進經驗之一,基本做法(銜接)尤其是效力確認被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和《人民調解法》吸納。從2005年9月機制初創開始,作為該項工作的具體指導者,承擔該機制相關文的起草、運行情況的調研、工作經驗的總結等任務。

著作情況

1、《擔保法通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5月出版,合著(第16、17章);
2、《法律辨思錄》,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8年3月出版,獨著;
3、《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第一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12月出版,第二副主編,負責全書編撰籌劃;
4、《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第二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第二副主編;負責全書籌劃修訂;
5、《農村法律小幫手系列》(共12冊),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第二副主編,第一執行主編,負責叢書的編撰籌劃;負責其中六冊的修改定稿(六冊計約117.6萬字);
6、《司法能動與機制創新》,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執行主編。

論文情況

1、《關於農民負擔的行政訴訟案件的幾個問題》,《法學研究》1997年第2期;
2、《行政複議不作為的司法監督範圍與方式》,《人民司法》2000年第3期;
3、《為審判員隨屆任免喊糟》,《人民司法》2003年第8期;
4、《罪刑確定之司法路徑——“四步循環”模式構想》,《法律適用》2011年第1期;
5、《化解罪刑失衡之解釋學路徑——綜合型“以刑議罪”探微》,《法律適用》2011年6期;
6、《代表人行政訴訟初論》,羅豪才主編:《行政審判疑難問題新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7、《行政不作為可訴性問題研究》,曹建明主編:《行政法理論與審判實務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8、《試論少數意見公開》,曹建明主編:《程式公正與訴訟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立功受獎

共獲最高法院有關部門和省法院的各項榮譽20多項,立功3次;2000年以來的立功受獎主要有:
1、三等功,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批准,2007年5月授予;
2、二等功,中共莆田市委、市政府批准,2009年10月授予;
3、2001年9月,被中共莆田市委、市政府評為“1996-2000年莆田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
4、2002年2月,被省法院評為“全省法院教育培訓工作先進個人”;
5、2003年6月,被省法院評為“全省法院2000-2002年度調研工作先進工作者”;
6、2006年4月,中共莆田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設先進個人”;
7、2008年3月,莆田市社科聯授予“2005――2007年度先進工作者”;
8、2010年2月,莆田市社科聯授予“2008――2009年社科先進工作者”;
9、2008年11月,最高法院授予“1989-2008年全國法院學術研討突出貢獻獎”;
10、2011年12月,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首屆“全省高層次審判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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