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運龍

1993年10月轉業到新疆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 2000年獲法學副研究員任職資格。 2010年5月改任哲學研究所副所長。

何運龍,男,漢族,中共黨員,生於1960年12 月。1983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3年到中國人民解放軍89800部隊軍事檢察院工作,1992年授少校軍銜。1993年10月轉業到新疆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1995年獲法務部律師任職資格。2000年獲法學副研究員任職資格。2008年5月到馬列研究所工作,並任副所長。2010年5月改任哲學研究所副所長。
主要研究領域:哲學、法學、民族、宗教。
2000年任現職以來科研成果獲獎情況:1、《賠償法律概論》2002年獲自治區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圖書獎;2、《建立充分的社會保障體系,充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05年獲自治區法學會優秀論文二等獎;3、《打擊宗教極端勢力,治理非法宗教活動法律適用對策研究》2007年獲自治區法學會2006至2007年度優秀徵文二等獎;4、《打擊宗教極端勢力的法律適用研究》2007年獲中國犯罪學會犯罪對策專業委員會第五次研討會優秀論文三等獎。5、《馬克思主義的民族理論和黨的民族政策在新疆的實踐與發展》,作為新疆惟一入選中央宣傳部、組織部等八部委紀念建黨90周年論文。6、《加強文化建設,共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文明家園,積極促進新疆的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獲中國文化管理學會三等獎。
任現職以來完成的科研課題:
1、主持完成國家社科項目2項,2006年~2008年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西部項目《新疆宗教極端主義的危害及法律對策研究》;2008年~2010年主持完成國家邊疆史地中心項目《百村調查――西氣東輸源頭上的維吾爾村莊》。
2、參加完成國家社科項目2項:(1)2004年~2005年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關於維護新疆穩定相關法律問題研究》;(2)2005年國家邊疆史地中心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制建設50年》。
3、參加完成自治區社科基金項目或自治區軟科學項目5項:(1)2003年參與自治區社科基金項目《新時期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問題研究》;(2)2004年~2005年參與自治區社科基金項目《關於維護新疆穩定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3)2005年~2006年自治區社科基金項目《新疆宗教事務管理的法治化思考》;(4)2007年自治區社科基金項目《新疆周邊國家投資法律問題研究》;(5)2007年參與自治區社科基金項目《科學發展觀與新疆地方經濟立法研究》。
4、參加或主持自治區黨委政府委託項目6項:(1)2002年參加完成自治區黨委委託項目《新疆百科全書・政治法律卷》;(2)2005年參加完成自治區紀委委託項目《廉政法責任主體探索》;(3)2008年主持完成自治區反邪教協會委託項目《“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在新疆的傳播滲透與防範對策研究》;(4)2010年參加完成自治區政法委委託項目《新疆法治60年》;(5)2010年參加完成自治區黨委宣傳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問答》、《馬克思主義“五觀”教育50題》、《中國新疆人權教育讀本》;(6)2010年自治區黨建研究會委託項目《烏魯木齊105個社區黨建情況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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