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從事公安預審工作十年,審理刑事案件數百件,親手逮捕人犯二百餘人,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也為公安業務教學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
1981年以來,先後在長春市公安幹校、人民警察學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系講授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預審學、預審學總論、預審查證、各類案件預審、偵查訊問學、偵查訊問研究(研究生課程)等課程,授課對象為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在職警官等多個層次。
1987年調入公安大學以來,先後任預審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偵查系副主任、系黨總支委員、教研室黨支部書記等職,現為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三級警監、校學位委員會委員、系黨總支委員。
1989年獲我國優秀教師;1996年獲1995——1996年度“金盾”優秀教師;2001年被我校優秀黨員。
現在主要從事預審學教學及學術研究工作,教學所涉及的範圍很廣,幾乎覆蓋預審方向班的主要專業課。受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聘請於1993年代表主考院校參加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預審學》課程統一命題工作。主編、副主編、參編公安部、公安大學各類教材、專著等30餘部,本人撰寫140餘萬字。參加三個國家級、部級科研項目(其中擔任國家級、部級科研項目副主編各一部),主持校級科研項目一個、 參加校級科研項目二個。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
相關著作: 《公安業務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