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何小華,男,32歲,國小文化,無業男子。涉嫌冒充北京市政協委員和四川省政協領導,以“政協借錢平賬”等謊言,騙得兩名受害人21萬餘元,其中一名受害人還是正牌政協委員。2012年2月18日在通州法院受審。
具體
2010年5月,何小華夥同何傳新、何澤平等人(已判刑),冒充四川省政協領導,告訴政協委員王先生,稱四川省政協機關正遭遇上級單位查賬,由於內部賬目存在窟窿,所以需要借些錢來平賬。被害人王先生聽說單位有事,“領導”又開口找自己幫忙,沒敢推辭,很快將8萬元給了何小華等人。後何小華分得一萬元。2011年8月,何小華冒充北京市政協領導,以增補市政協委員為由與武先生取得聯繫,然後編造“認購銀行紀念幣,幫助上級領導的親屬完成工作任務”的名義,騙取武先生1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