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士俊

光緒六年(1880)中舉人,誥授奉政大夫,誥奉朝議大夫。 光緒十一年(1885)任浙江嘉興府宣平知縣。 光緒二十四年(1898)任浙江建德知縣,為政清廉,民眾贊其“兩袖清風”。

何士俊(1842~1908),字吉人,江蘇省揚中縣五十八圩(今三茅鄉同心村)人。幼年失怙,家境貧寒,讀書刻苦。清同治十二年(1873)中秀才。光緒六年(1880)中舉人,誥授奉政大夫,誥奉朝議大夫。光緒十一年(1885)任浙江嘉興府宣平知縣。該縣重男輕女,有溺女嬰陋俗,何設育嬰堂以收養棄嬰。何離任時,民眾燃放爆竹,亦有跪地送行者。光緒二十四年(1898)任浙江建德知縣,為政清廉,民眾贊其“兩袖清風”。光緒二十五年(1899)奉辦江蘇海鹽船局兼保甲總巡。光緒二十六年(1900)因丁憂返鄉守孝。
光緒三十四年(1908)病逝,安葬於五十八圩西高岸,墓前碑刻記其生平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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