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警方稱,伍氏兄弟團伙人數眾多,首領明確,是一個組織嚴密、手段殘忍的罕見的惡性犯罪組織,更是廣州市近十年來火力最強、作案手段最殘忍的暴力武裝犯罪團伙。其中,伍志堅是團伙首要核心,其弟伍志偉負責團伙的財務管理。摧毀該團伙特別是起獲大批槍枝彈藥,是廣東省、廣州市警方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重大戰果,也為“平安亞運”消除了一嚴重的安全隱患。性格
生性多疑,反偵查能力強,每次開房,必挑窗戶對著停車場的地方,發現有可疑車輛,馬上離開。
家庭
有妻及二奶,各育一子。
黑社會管理
他對黑社會性質團伙的管理思想是,分開管理,互相制衡,以確保他的絕對權威。
管理
伍志堅重點招收兩個群體的人並分成兩派,一是本地人,以白雲區良田人為主,二是外地人,以東北、西北人為主。伍的思路是:需要清洗A派某人時,即用B派去執行。集團的骨幹成員,平時多負責銷售毒品。伍志堅實行“大區經理制”——每人負責一個省份的毒品銷售。他還為“製毒業務”配備了《醫用化學》等“教科書”。
武裝
其武裝多從境外購入,其中大部分為軍用武器。主要裝備計有兩支蘇式四三式微型衝鋒鎗,4把手槍,4件手銬,手機干擾器與獵槍、刀具等。伍志堅對武器使用定為3個方面:一是追數;二是清洗內部;三是爭地盤。但實際上實施“內部清洗”時多採取的是將被疑不忠者灌食冰毒致死隨後棄屍的手段。
財產
伍志堅犯罪集團的財產,估計在千萬元以上。此前他在芳村花100多萬買下兩套房子,籌建製毒工場,但中途被搗毀。2007年時,他陸續購入房產。但2007年後,廣州人屋車場專項整治狂飆突進,伍志堅犯罪空間被持續擠壓,從此賺不到什麼錢,卻陷入“江湖殺戮”之中。他自己吸食冰毒,極端性格也令其身患多病。
團伙覆滅
伍志堅團伙
團伙首腦:伍志堅(男,46歲)、伍志偉(男,43歲,戶籍均在廣州市荔灣區)
抓獲成員:多達19人
繳獲武器:槍枝10支、手雷(手榴彈)9枚、子彈390發、雷管384個、硝銨炸藥18千克等
繳獲毒品:“麻古”6千克及製毒工具、製毒原材料一大批
罪行累累:伍志堅涉嫌主謀殺害四人,團伙成員供認各類刑事案件17宗。
2007年,伍志堅暴力犯罪集團開始成型並武裝化。2007年12月24日,伍志堅集團成員王文遠和韓磊被“組織”懷疑抽水,被手銬、鐵鏈綁手腳,關押了十多天。伍志堅威脅王文遠,要“幹掉他老婆”。當天晚上,王文遠朦朧聽到樓下有女人叫喊聲,以為是老婆被綁,突然腦里一片空白,爆發出驚人力量,一舉掙脫並從二樓跳下後報警。現場持衝鋒鎗看管的黑幫成員也反應不過來。隨後,韓磊被犯罪集團帶離現場。荔灣刑警立即找到王文遠被禁錮場所,進入場所後,發現此處挖了地下室,裝了煙囪,具備非常明顯的製毒工場的特徵。同天晚上,佛山警方發現韓磊死於佛山市汾江中路的路邊,經法醫檢驗系被毆打傷害致死。韓被塑膠袋燃燒後滴下的碎片燒至體無完膚!之後,王文遠出逃,荔灣刑警開始抽調力量,一邊追捕,一邊摸查,伍志堅集團開始浮出水面。
2008年初,廣州開展“人屋車場”專項整治,毒販們再也找不到合適的製毒工場。有一次,伍志堅集團成員開車到清遠巡查製毒工場時,發現後面有輛警車,遂向伍請示(後來他們供述,黑幫車輛全部裝有監控雷達)。伍下令:“如果警車跟過第三個路口,就拿衝鋒鎗將警察乾死!”原來警車是派出所正常巡邏,恰恰在第三個路口就拐彎了。2008年春節,廣州刑警投入重兵,全力偵查伍志堅集團。 2008年10月,團伙成員陳衛兵被懷疑“貪污”了2斤咖啡因,被伍志堅等“執行家法”。伍志堅殺氣騰騰地說:“你吃了我的東西,我今天就讓你吃個夠!”之後指揮灌食冰毒,致陳衛兵死亡。
2009年1月17日凌晨,朱國戰及其女朋友吳某一起從同德街同粵廣場步行返回粵溪村住處時,遭薛大偉等4人持槍綁架。4人受伍志堅指使,將欠伍志堅毒資不還的朱國戰及其女友殺害,並拋屍東莞虎門大橋、淡水大橋。2009年3月,伍志堅懷疑同夥張洪博私吞毒資,指使手下將張洪博關押起來毆打,砍下張洪博幾根手指,並迫使其寫下300萬元的欠條,事後張洪博的家屬交了8.6萬元的贖金,伍志堅團伙才將其放出。 2009年4月,伍志堅察覺到警方的逼近,攜製販毒工具和軍火“轉移產業”進入肇慶懷集,想租礦山用於製毒,但與村民發生劇烈爭執,遂化名租房隱蔽下來。 2009年4月23日,當地一位派出所長和刑警隊長身著便衣帶槍辦案,在駕駛掛民用牌車返程時恰與帶槍的伍志堅兄弟走到一條車道。伍志堅見有車膽敢不讓車道,勃然大怒,加大油門逼停對方,下車大喝:“信不信我一槍打死你!”車內警員愕然,很快反應過來,掏槍撲向伍志堅。伍志堅苦於右手無力,無法將槍上膛,倉皇逃竄。懷集警方調集轄區警力,截停伍志堅兄弟,將兩人擒獲。但伍志堅兄弟卻拒絕開口。 2009年5月2日,有市民提供線索。警方順利偵獲伍志堅的落腳點,繳獲製毒工具、毒品、軍火一大批。辦案刑警感慨:伍志堅兄弟的歸案真可謂是“天不藏奸”。
追捕餘孽
2009年4月27日,刑警在遼寧抓獲涉案嫌疑人薛大偉,後又於5月下旬、6月上旬在吉林先後抓獲司義波、曲陽、楊超等3名涉案嫌疑人。伍志堅供認多次向一名叫謝斌的人購買過武器。特偵組於2009年6月23日在海珠區抓獲謝斌,在其住處搜獲4個軍用手雷、84發手槍子彈、27發獵槍子彈、吉普車1輛及現金10萬元。
2009年6月28日,在河南省許昌市抓獲團伙成員王中偉。
2009年6月30日,在越秀區某夜總會抓獲伍志堅團伙製販毒骨幹成員林穎悅。
2009年7月6日,在廣州相繼抓獲成員陳榮彬和黃遠健,繳獲1支鋼珠手槍。
2009年7月8日、13日,團伙成員陳士普、王文遠分別在江蘇、河南落網。
2009年8月7日,追逃小組在河北滄州抓獲伍志堅團伙重要成員張洪博,在其家中繳獲約2千克“麻古”、1支43式衝鋒鎗、2支軍用手槍、3枚軍用手雷、子彈73發……
罪行
罪行:製毒販毒殺人滅口
警方查實,2007年開始,伍志堅有組織、有目的地糾集其弟伍志偉等人,購買槍枝彈藥和汽車,大肆進行製販毒犯罪活動斂財。因製販毒團伙之間和團伙內部常有利益衝突和內訌,伍志堅對仇家或內訌團伙成員採取殺人滅口、非法拘禁、毆打致死等殘忍手段,其非法牟利所得主要用於購買房產、團伙運作以及花費。
“家法”:殘忍家規至少奪4命
伍志堅按層次給團伙成員發放不同標準的武器裝備和“工資補貼”。黑幫成員每月發放5000元底薪,再根據“業績”發放獎金。伍志堅制定了嚴格的“家法家規”, 要求手下成員無條件服從,要隨時聽命,隨傳隨到,不得向外泄密。如有人違反,便以令人髮指的暴力手段懲罰,輕者拘禁毆打,重者殺人,至少有4人被殺。
組織:組織嚴密分成三級管理
整個犯罪團伙內部成員近二十人,人員構成穩定,內部體系健全、職責明確。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成員分三級“管理”:第一級是首領伍志堅、伍志偉,負責財務分配、內部管理等事項;第二級是王中偉、司義波等骨幹成員;第三級是一般成員,負責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恐嚇、殺人、追收所欠的毒資、與其他團伙爭奪地盤等,並監視內部成員有無“違規”,負責“執行家法”。
一審宣判
2010年12月24日,廣州中院對兩大備受矚目的黑社會性質團伙,共38名被告人進行了一審宣判。以販毒起家的伍志堅團伙獲重判,除伍志堅本人被判處死刑外,該團伙另有3人被判死緩,4人被判無期;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先對伍志堅團伙共19人,進行了一審宣判。判決書近160頁,審判長和審判員兩人輪替宣讀,耗時近兩個小時。旁聽席上,有老母親看到兒子坐在被告席上,忍不住默默流淚。
“老大”伍志堅性格狡詐多疑又兇殘暴戾,後來囂張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槍恐嚇他人,不料正好撞在便衣民警的槍口上,最終自掘墳墓。
有人稱其為殘忍黑幫,源於其對“異己”的殘忍。伍志堅要求組織成員絕對服從自己,對成員存有異心者實施殺害、傷害、綁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從而控制組織成員及製販毒行業。
據指控,伍志堅涉案罪名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
最終,廣州中院一審認定伍志堅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決定對伍志堅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該團伙另外18人中,有3名骨幹成員被判處死緩,4人被判無期徒刑,最低的判刑也在7年以上。而伍志堅一竭力維護的弟弟伍志偉,表面上看,與黑幫無關,只是捲入了伍志堅“槍指警察案”,但經法院審查,認定其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過後,伍志堅表示不服要抗訴,並且一再為弟弟伍志偉脫罪,聲稱其有立功表現,應當輕判。
團伙的組織架構
這個黑社會組織最大的特點是手段殘暴,控制領域主要是製毒、販毒,槍枝彈藥規模龐大,且大部分是軍用手槍。這在廣州警方近年摧毀的涉黑團伙裡面較為罕見。組織架構金字塔狀結構實行三級管理整個犯罪團伙內部成員將近20人,內部職責明確。該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從上到下呈金字塔狀結構,以伍志堅為首,團伙成員分為三級“管理”:第一級是團伙首領伍志堅、伍志偉,負責策劃犯罪活動、財務分配、內部管理等事項;第二級是王中偉、司義波等骨幹成員;第三級是團伙一般成員,主要負責以暴力手段追收毒資、與其他販毒團伙爭奪地盤等暴力斂財活動,並監視團伙內部成員有無“違規”,負責“執行家法”。伍志堅按層次給其成員發放不同標準的武器裝備和“工資、補貼”,還包括汽車、手機及高級通信裝備。控制嚴厲
無條件服從家法
輕則毆打重則殺伍志堅制定了殘忍嚴格的“家法家規”,要求手下成員無條件服從。如有人違反,便以殘忍的暴力手段進行懲罰,輕者非法拘禁毆打,重者殺害。2008年底,因伍志堅懷疑手下陳衛兵偷了團伙的毒品,就指使薛大偉、楊超等以灌冰毒的方法將其殺害,沉屍珠江。去年3月,伍志堅懷疑同夥張洪博私吞毒資,指使手下將張洪博關押在白雲區同德街進行毆打,砍下張洪博的幾根手指以示懲戒,並迫使張洪博寫下300萬元的欠條,事後張洪博的家屬交了8.6萬元贖金,伍志堅團伙才將張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