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鹽務管理局

伊春市鹽務管理局領導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組成檢查組,對市區食鹽零售市場檢查,淨化鹽業市場秩序,杜絕無碘私鹽流入食鹽市場。為了市區人民吃上放心、安全、合格碘鹽,市鹽務管理局對食用鹽安全問題高度重視,及早部署,採取有效措施,檢查組對12個區68個食鹽零售網點進行檢查,一是各地能合理安排節日食鹽供應工作,做到食鹽庫存充足,豐富節日市場,保證節日期間綠色鹽、營養鹽、行業用鹽滿足供應;二是各區鹽業部門能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三是對帶嶺區、西林區、上甘嶺區、五營區、烏伊嶺區新委託食鹽批發許可企業,做好食鹽供應銜接工作,依法經營,認真做好鹽產品批發供應工作;四是進一步提高食鹽零售服務質量,嚴格執行食鹽銷售價格,自覺抵制私鹽,讓全市人民春節期間吃上放心、營養、安全鹽。

單位簡介

伊春市鹽務管理局為市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接受黑龍江省鹽務管理局領導。 
龍鹽(伊春)鹽業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伊春市鹽業公司,公司於1989年成立,公司成立時只負責全市鹽的統一調撥。1992年10月公司轉為獨立核算企業,為獨立法人單位,負責全市的食鹽計畫管理、市場管理。龍鹽(伊春)鹽業有限公司現有伊春、南岔、友好三個分公司,負責全市15個區(局)的食用鹽、工業鹽、畜牧鹽供應任務,並承擔全市鹽業市場管理工作。與市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承擔國家、省、市鹽業法規規定的鹽行業管理任務,對全市食鹽批發企業執行分配調撥和銷售計畫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本市鹽業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工作,研究、制定國家鹽業行業發展政策落實工作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鹽政管理和鹽業行政執法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的任務和目標。
(四)對縣(市)鹽業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涉鹽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五)組織落實食鹽專營政策法規,對全市食鹽專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食鹽批發企業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負責落實國家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規劃中由鹽行業承擔的工作目標,對全市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食鹽零售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並進行監督管理。
(八)承辦省鹽務局、市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計畫科、財會科、鹽政稽查科(鹽政稽查大隊)。
下轄伊春分公司、南岔分公司、友好分公司、碘鹽分裝儲備中心。

領導班子

伊春市糧食局副調研員、伊春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龍鹽(伊春)鹽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宋維波。(副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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