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劃分
1、所謂內資企業是指以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國內個人資產投資創辦的企業。內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公司和其他企業。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指國有企業加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企業(即過去的全民所有制工業或國營工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包括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聯營企業。1957年以前的公私合營和私營工業,後均改造為國營工業,1992年改為國有工業,這部分工業的資料不單獨分列時,均包括在國有企業內。國有控股企業是對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企業進行的“國有控股”分類。它是指這些企業的全部資產中國有資產(股份)相對其他所有者中的任何一個所有者占資(股)最多的企業。該分組反映了國有經濟控股情況。
集體企業指企業資產歸集體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經濟組織。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組成部分。包括城鄉所有使用集體投資舉辦的企業,以及部分個人通過集資自願放棄所有權並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其全部註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2、港、澳、台商投資企業是指企業註冊登記類型中的港、澳、台資合資、合作、獨資經營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3、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企業註冊登記類型中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本年鑑中涉及的名為“其他”的企業均指除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個體經營以外的其他類型工業企業(單位)。包括聯營企業、私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與大陸合資經營、與大陸合作經營、港、澳、台獨資企業)及其他企業。
具體分類
內資企業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股份合作企業
4、聯營企業
5、有限責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
7、私營企業
8、其他企業
港澳台商投資企業
1、合資經營企業(港或澳、台資)
2、合作經營企業(港或澳、台資)
3、港、澳、台商獨資經營企業
4、港、澳、台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港、澳、台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3、外資企業
4、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外商投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