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選課

任選課:指的是為了活躍校園的學習氣氛,豐富學生的生活,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發展學生的特長,根據集體教育與個性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學校實行學分制的需要,而開設的供學生自由選擇的課程。通常情況下,由學校教務處或者教研組討論研究開設出任意選修課程,委派好任課教師(可以2名教師同上一門或一節課),對開設出的選修課進行命名並對其內容做出精要地簡介(簡介內容包括是課程的主要內容,主要上課方式或特點。),以供學生選擇時參考。

英文翻譯

任選課:Free choice of course

任選課的管理

一、教學管理

1、採用定人定位,嚴格考勤制度

(1)學生參加任選課必須攜帶聽課證,並接受任課教師與校教務處的檢查。

(2)嚴格點名制度,上課前和上課後各點名一次。為了方便點名,教師要基本排定學生的座位,學生在對號入座。並將座位表在開課後上交教務處一份,以便教務處抽查。

(3)嚴格請假制度。任課教師要確保參加本選修課學生的到位情況,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在學生名冊中註明理由或原因。

(4)課任教師應及時將出勤情況反饋到教務處。學期結束後將點名冊上交到教務處。

2、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

(1)由任課教師負責該課的紀律、衛生、財產管理和課堂安全等問題,確定臨時班長,負責選修班級的事務,要管理好上課秩序,確保無意外事故的發生。

(2)若在課堂中開展活動的,必需把對鄰近課堂的影響控制到最低限度。

(3)要求各指導老師上課有計畫、有教案、課後有作業;嚴禁教師遲到、早退、脫崗、缺崗或私自調課,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4)建立任課老師與班主任每周聯絡制,把學生在選修課中的問題及時向該學生的班主任反饋,以便班主任及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

二、財務管理

1、任選課上課結束後,任課教師負責安排學生清潔所用場地的環境衛生與恢復場地設施的原貌,並對所用場地的財產負責。

2、任課教師需要學校提供場所或需添置教學設備的,請事先告知教務處。

三、資料管理

1、任選課開設完畢後,教師要把點名冊上交教務處存檔。

2、任課教師在期末放假前一周將本學期的選修課資料和教案上交教務處。

任選課的考核

1、任選課的考核一般為考查科目,形式由任課教師安排。經考核合格的可取得相應的學分。任選課考核不合格者,進行補考、重修或改選。

2、對於任選課,學生無故缺勤三次或以上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學分記為“零分”。

3、無故缺考及違反考場紀律者,該課程記“零分”,不給學分,並註明“曠考”或“作弊”字樣,不予補考,另外還要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若要重修,須寫出申請,並經批准後才能重修該課程。

4、學生申報經批准後原則上不得調整。未辦理選課手續者,不得取得相關課程學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