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任衛華,
簡歷
1991年之前在地方法院工作,
1991年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一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
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2000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2005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06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免去任衛華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被免職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免去任衛華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