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佛法研究佛法

基本信息

作 者:釋印

以佛法研究佛法以佛法研究佛法

出 版 社:中華書局
出版時間:2011年10月
定 價:21.00
I S B N :9787101080568

內容簡介

順法師(1906—2005),當代著名高僧、百科全書式的佛學泰斗。1930年出家,追隨太虛法師投身中國近現代佛教復興運動,在當時便以學問精深享譽佛教界。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末赴台灣,創建了多所著名佛學院。
這本《以佛法研究佛法》是“印順法師佛學著作系列”之一。
《以佛法研究佛法》分為略說廚賓區的瑜伽師;中國佛教與印度佛教之關係等數章內容。

編輯推薦

釋印順(1906-2005),當代佛學泰斗,博通三藏,著述宏富,對印度佛教、中國佛教的經典、制度、歷史和思想作了全面深入的梳理、辨析與闡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學術成果,成為漢語佛學研究的傑出典範。同時,他繼承和發展了太虛法師的人生佛教思想,建立起自成一家之言的人間佛教思想體系,對二十世紀中葉以來漢傳佛教的走向產生了深刻影響,受到佛教界和學術界的的高度重視。
這本《以佛法研究佛法》是“印順法師佛學著作系列”之一,收錄了其創作的一些佛教文章。

序言

釋印順(1906-2005),當代佛學泰斗,博通三藏,著述宏富,對印度佛教、中國佛教的經典、制度、歷史和思想作了全面深入的梳理、辨析與闡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學術成果,成為漢語佛學研究的傑出典範。同時,他繼承和發展了太虛法師的人生佛教思想,建立起自成一家之言的人間佛教思想體系,對二十世紀中葉以來漢傳佛教的走向產生了深刻影響,受到佛教界和學術界的的高度重視。
經台灣印順文教基金會授權,我局於2009年出版《印順法師佛學著作全集》(23卷),系統、全面地介紹了印順法師的佛學研究成果和思想,受到學術界、佛教界的廣泛歡迎。應讀者要求,我局今推出“印順法師佛學著作系列”,將印順法師的佛學著作以單行本的形式逐一出版,以滿足不同領域讀者的研究和閱讀需要。為方便學界引用,《全集》和“系列”所收各書頁碼完全一致。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系列”的編輯出版以印順文教基金會提供的台灣正聞出版社出版的印順法師著作為底本,改繁體豎排為簡體橫排。以下就編輯原則、修訂內容,以及與正聞版的區別等問題,略作說明。
編輯原則
編輯工作以尊重原著為第一原則,在此基礎上作必要的編輯加工,以符合大陸的出版規範。
修訂內容
由於原作是歷年陸續出版的,各書編輯體例、編輯規範不一。我們對此作了適度統一,並訂正了原版存在的一些疏漏訛誤,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原書訛誤的訂正:
正聞版的一些疏漏之處,如引文、紀年換算、人名、書名等,本版經仔細核查後予以改正。
2.標點符號的訂正:
正聞版的標點符號使用不合大陸出版規範處甚多,本版作了較大幅度的訂正。特別是正聞版對於各書中出現的經名、品名、書名、篇名,或以書名號標註,或以引號標註,或未加標註;本版則對書中出現的經名(有的書包括品名)、書名、篇名均以書名號標示,以方便讀者。
3.梵巴文辭彙的刪削訂正:
正聞版各冊(特別是專書部分)大都在人名、地名、名相術語後一再重複標出梵文或巴利文原文,不契約類學術著作慣例,且影響流暢閱讀。本版對梵巴文標註作了適度刪削,同時根據《望月佛教大辭典》、平川彰《佛教漢梵大辭典》、荻原雲來《梵和大辭典》等工具書,訂正了原版的某些拼寫錯誤。
4.原書注釋中參見作者其他相關著作之處頗多,為方便讀者查找核對,本版各書所有互相參見之處,均分別標出正聞版和本版兩種頁碼。
5.原書中有極少數文字不符合大陸通行的表述方式,徵得著作權人同意,在不改變文義的前提下,略作刪改。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對漢語佛學研究有極為深廣的影響,同時在國際佛學界的影響也日益突出。我們希望“印順法師佛學著作系列”的出版,有助於推進我國的佛教學以及相關學科的研究。
中華書局編輯部
二○一一年三月

文摘

來寶島一年,對於佛教的近代作品,讀了不少,而最使我同情的,引起非常感想的,是這樣的一句:“我們應以佛法來研究佛法。”這是絕對的正確!“佛法”,“佛法”,我們經常地在說著,寫著,假如離開佛法的立場,本著與生俱來的俗知俗見,引用一些世學的知見,拿來衡量佛法、研究佛法,這還成什麼話?還能不東倒西歪、非驢非馬嗎?“以佛法來研究佛法”,這是必要的,萬分的必要!然而,什麼叫“以佛法來研究佛法”?論題容易提出,而內容卻還等待說明。趁這還山度歲末的餘暇,不妨將我所理解的提出來貢獻大家,作為新年的供養。但這是我所理解到的佛法一滴,不敢說絕對正確,不過貢獻“以佛法來研究佛法”的同人作參考。
我,也是自以為“以佛法來研究佛法”的。我以為所研究的佛法,不但是空有、理事、心性,應該是佛教所有的一切——教、理、行、果。教,是一切經律論;也可包含得佛教的藝術品,六塵都是教體,這都有表詮佛法的功能。理,是一切義理,究竟深義。行,是個人的修行方法;大眾的和合軌律。果,是聲聞、緣覺與佛陀的聖果。這一切佛法,要以什麼去研究,才算以佛法研究佛法?我以為:所研究的佛法,是佛教的一切內容;作為能研究的方法的佛法,是佛法的根本法則、普遍法則——也可說最高法則。佛所說的“法性,法住,法界”,就是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的正法。這是遍一切處、遍一切時、遍一切法的正法。大而器界,小而微塵,內而身心,一切的一切,都契合於正法,不出於正法,所以說:“無有一法出法性外”;“一切法皆如也”。這是一切的根本法、普遍法,如依據它、套用它來研究一切佛法,這才是以佛法來研究佛法。研究的方法、研究的成果,才不會是變了質的、違反佛法的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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