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完全代號
共享航空公司和承運航空公司用各自的航班號共同銷售同一航班,而不限制各自的座位數。
包座代號
指共享航空公司和承運航空公司達成合作協定,購買承運航空公司某一航班的固定座位數,共享航空公司只能在此範圍內用自己的航班號進行銷售。包座代號共享又根據所包座位能否在一定期限之前歸還承運航空公司,分為鎖定包座和靈活包座代號共享。從代號共享的深度和廣度來分,又可分為戰略性的網式共享和戰術性的航線共享。
優點
1.基於聯合的航線網路,可以飛往更多的地點;
2.協調有序的航班計畫,可以使航班合理銜接;
3.通過常旅客管理制度,旅客能夠在行銷公司獲取里程積分;
4.在銜接的機場減少中轉時間;
5.代碼共享雙方的聯合網路,可以有更大的費用選擇;
6.無縫銜接的航班就像一個航空公司一樣,方便您的出行管理;
7.在一些機場,共享雙方的運送旅客和行李的設備可以共享。
如何辨別
以同為天合聯盟成員的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和中國東方航空公司的代碼共享航班為例:航班號前面的二字母代碼為承運航空公司代碼,南方航空代碼為CZ,東方航空代碼為MU,兩家航空公司都能以各自的代碼銷售對方的航班,即為代碼共享的航班。航班號的第一位數字是辨別主承運航空公司的重要依據。無論旅客購買的航班代碼是CZ或是MU,如果航班號第一位數字為3、6或者是8,就是由南方航空的飛機承運,旅客只須前往南方航空公司值機櫃檯辦理乘機手續即可。如果旅客的航班號第一位數為2或者5,則為東方航空公司承運。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旅客在購票的同時,就了解清楚所購航班是否為代碼共享航班,主承運方為哪個航空公司
第三,如果是網上購買機票的時候,航班右側會有一個“握手”形狀的圖示,滑鼠放上去,會有浮動視窗提示該航班為代碼共享航班,而且視窗下方也有相關提示。
項目背景
參與雙邊協定的航空公司假定兩個可能的角色,一個是承運方,一個是行銷方。
承運方:用實體飛機執行航班的航空公司;
行銷方:用自己的航班號銷售航班,但不是由自己執行實際航班。
相關信息
我國的三大骨幹航空公司也已於近兩年分別與三家主要的美國航空公司簽署了代碼共享協定,他們是,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與美國西北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與美利堅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與達美航空公司。其中,國航與美西北航的代碼共享開始得最早,始於1998年5月,合作的層次最深,領域最廣。雙方不僅聯接了訂座和離港系統,互通了常旅客項目,聯合銷售和促銷,而且真正實現了"通程登機"和"無縫隙"服務,旅客在始發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即可一次拿到途中所有航班的登機牌,行李也可被直接運至目的地。今後,雙方的合作領域將進一步擴大到培訓、財務和人事管理等方面。"代碼共享"這種方式使中國的航空公司得以直接吸取國外先進航空公司在經營和管理上的經驗,儘快融入日益全球化、自由化的航空運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