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匯兌的內容
1.產品特點。利用大型商業銀行廣泛的經營網路、良好的社會信譽、先進的資金清算系統,為同業客戶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務。匯兌結算適用範圍廣,手續簡便易行,靈活方便,是目前一種套用極為廣泛的結算方式。第一,匯兌結算無金額起點限制,無論款項多少,均可使用。第二,匯兌結算屬於匯款人向異地主動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它對於異地上下級單位之間的資金調集、清算以及往來款項的結算十分方便。7[兌結算方式還廣泛用於先匯款後發貨的交易結算方式。第三,匯兌結算也可適用於單位對異地的個人支付有關款項,如退休工資、勞務費等,還可適用於個人對異地單位所支付的有關款項,如郵購商品等。2.政策要點。代理協定應訂明以下主要條款:代理業務種類;代理行與被代理行的權利和義務;資金清算方式;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和付費方式;違約責任。匯兌業務的被代理行,應履行以下職責: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準備金存款賬戶或在代理行開立同業往來賬戶,並存有足夠資金保證清算;按照支付結算制度的規定審核支付結算憑證和填制有關憑證;按照規定費率和規定於受理當日最遲次日上午將款項匯出,並及時將款項收入匯兌憑證記載的收款人賬戶。
3.產品功能。代理匯兌可以彌補中小銀行在經營網點、社會信譽、資金清算系統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升客戶滿意度和市場競爭能力。
4.產品流程。銀行同業在代理行營業機構開立備付金賬戶、存入足夠資金後,代理行將根據被代理行的需求,利用先進的資金匯劃清算系統處理相關業務。普通匯劃業務採取批量處理方式,可實現系統內資金24小時內到賬;加急業務採用實時處理方式,加快資金匯劃速度,確保客戶資金2小時到賬。
代理匯兌的方式
匯兌可採用多種方式:(1)同業存款賬戶清算方式:被代理行在代理行開立專用的同業存款賬戶,用於清算其客戶通過代理行匯出、匯入款項。
(2)手工指令方式:被代理行及客戶通過手工傳遞紙質或磁碟等介質的交易指令發起業務。
(3)主機直連方式:被代理行總部與代理行之間通過專用系統連線,以“一點接入、集中清算”的方式交換業務信息及進行資金清算。
(4)代理第三方支付:客戶在代理行開立賬戶,授權代理行根據另一家商業銀行的指令對其賬戶資金進行支付。
(5)代理接入現代化支付系統方式:代理行作為現代化支付系統的直接參與者,代理無法以直接參與者身份接入現代化支付系統的金融機構接入現代化支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