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司法局

仙桃市司法局

仙桃市司法局黨組有黨委1個(機關黨委),黨支部8個(機關黨支部、公證處黨支部、沔洲法律事務所黨支部、法律援助中心黨支部、龍田律師事務所黨支部、驚天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法鳴律師事務所黨支部、老幹部黨支部),黨員110 人(其中預備黨員2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市司 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規劃,指導、檢查各地、各行業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指導、監督、管理公證處和公證業務活動。

(五)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負責全市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基層法律服務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基層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彙編和諮詢工作。

(七)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裝備計畫、財務及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九)管理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仙桃輔導站的法學教育工作;負責本轄區司法統一考試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和幹警隊伍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黨組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和法規,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

2、對上級黨組織負責並報告工作,對本局黨支部請示的問題作出決定。

3、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及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4、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負責民主推薦提名,按程式研究呈報中層以上幹部的任免工作。

5、負責決定全局人事工作安排、全局幹部的教育和監督管理,督促黨支部做好培養和發展黨員工作。

6、對黨員幹部的獎勵或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提出意見,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查批准。

7、根據黨章規定,按程式討論呈報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意見。

領導分工

黨組副書記、局長馮偉: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國富:分管局機關、財務、辦公室、宣傳、信訪、網站、基建、城管協調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雲碧:分管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社會管理創新、基層法律服務、醫療事故調處、招商引資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萬全新: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公證、調研、法制宣傳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雷詠梅:分管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交通事故調處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李朝陽:分管紀檢、責任制結賬工作、考核督辦工作,協助雷詠梅同志抓好各項工作;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湯文軍:協助張雲碧同志抓好各項工作;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郭麗娟:分管政工人事、工會、老乾、共青、精神文明、計生工作,協助許國富同志抓好各項工作;

市依法治市辦副主任楊國勤:協助萬全新同志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抓公證處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日常工作;協調處科(室、處)之間的工作關係;負責全市司法行政規範性制度的建設;負責本系統執法檢查工作;承辦本市司法行政機關的司法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組織本系統法律政策理論調研工作;管理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仙桃輔導站的法學教育工作;負責本市司法統一考試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負責做好信息簡報的收集編髮、文電處理、文秘檔案管理、保密、信訪以及外事等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的制定、調研、督辦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全市普法和依法治是工作;負責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工作;組織開展行業依法治理、執法檢查和依法治市督察工作。

(三)基層工作科

管理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指導、監督“兩所”做好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檢查有關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市安置幫教領導小組日常事務性工作,指導和督促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就業工作。

(四)律師公證管理科

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司法鑑定機構;負責本市公證員、律師、司法鑑定人資格申報和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執業執照發放、註冊的審核工作;協調律師事務所和司法鑑定機構之間的關係。

(五)行政裝備科

負責本系統裝備計畫、審核及分配;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國有資產、槍枝、彈藥、車輛、服裝等物資裝備;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司法業務費、行政經費和其它專項經費,指導公證處、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掛“148”協調指揮中心的牌子)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幫助;負責接聽“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解答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服務;與“148”等專用電話實行社會聯動,對重大突發性民間糾紛,協助有關執法管理部門及時調處。

(七)政治處

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黨建工作、幹部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任免幹部;負責系統先進集體、個人立功的表彰工作;組織本系統的普法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系統內幹部崗位培訓和知識更新;指導、管理機關團支部、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研究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情況;負責幹部人事統計工作;管理司法行政機構和編制工作;管理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市社會調解服務中心(正科級國家事業單位)掛靠市司法局。

紀檢(監察)、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它事項

(一)保留仙桃市公證處(副科級),為市司法局直屬公證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證明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公民的法律行為;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財產方面的權利和合法利益;辦理轄區內的公證事務。

(二)全市設18個司法所,即乾河司法所、龍華山司法所、沙嘴司法所、鄭場司法所、毛嘴司法所、剅河司法所、三伏潭司法所、胡場司法所、長埫口司法所、西流河司法所、彭場司法所、沙湖司法所、楊林尾司法所、張溝司法所、郭河司法所、沔城司法所、通海口司法所、陳場司法所,均為市司法局派出機構,與各法律服務所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服務承諾

為了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推動仙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和諧發展,我們向全市人民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為進一步服務廣大人民民眾,提高辦事效率,實行“一科受理、集中報批、承諾辦結”的運行工作機制,全面實行科室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和跟蹤服務制。

二、推進政務公開,轉變工作作風。認真履行本職工作,轉變機關作風,加大黨務政(所)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司法行政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等職能作用。

三、規範執業行為,提供優質服務。進一步規範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員的執業行為,實行統一收案、統一收費,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執業中遵循誠實信用,不作虛假承諾,不進行虛假宣傳,不大包大攬,恪守職業道德,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四、擴大援助對象,做到應援盡援。通過降低門檻,簡化手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決定受理,禁止借法律援助之名辦理任何形式的有償案件,不得對承辦的法律援助事項不負責任,損害受援人利益。

五、落實問責制度,嚴格考核獎懲。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對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民眾反映的違紀違規、“推、拖、扯、轉”、“吃、拿、卡、要”等的投訴,一經查實,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並將幹部在環境建設工作中的表現情況作為幹部年終評先的重要依據,作為幹部晉升考察的重要內容。

六、深化“政法幹警聯繫服務企業”活動。依據省委、市委政法委的相關要求,我局繼續推進“政法幹警聯繫服務企業”活動的開展,領導保持帶頭走訪,廣大幹警按規定走訪,做到勤問、勤查、勤看、勤聽,務必將企業反映難點、熱點問題解決好,確保幹警助企、促企、護企的職能得到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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