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書記兼主任: 俞國根婦女主任: 樓紅艷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土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
三、實行計畫生育、提倡晚婚,對非法同居、非法懷孕和計畫外生育者,對有漫罵、侮辱,毆打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
四、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五、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違者責令其限期辭退,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