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永江

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 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正科級)。 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以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調處理了大量征地拆遷補償涉訴糾紛。

簡介

付永江,男,漢族,1974年4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1994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身體健康。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正科級)。
擬任嵩明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提名為院長候選人。

工作實績

熟悉法院審判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以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調處理了大量征地拆遷補償涉訴糾紛。完成了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將立案大廳升級改造成“三位一體”一站式訴訟服務平台。在2012年下派呈貢法院掛職期間,積極推進完成了呈貢法院訴訟大廳的建設工作。引導巡迴法庭在雲南民族大學開庭,創新嘗試法院與高校建立法律試驗基地的試點工作。推進呈貢法院“省級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工作開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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