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刑警,從加入警隊至今,他一直把打擊違法犯罪、懲治違法犯罪分子和保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首要任務,是刑警隊的一名破案能手。自從2003年付凌雲成功協破了“10·8”特大團伙案和破獲了李某涉黑團伙案後,一直保持較高的破案率。憑著這份超強的責任心,2004年他連續偵破了多宗命案,2005年又偵破了多宗汽車盜竊團伙案和多宗搶劫案、命案等。在桑園派出所擔任刑警組長期間,他與其他民警團結協助,並肩作戰,半年之內,打掉了轄區內20個犯罪團伙,使今年轄區內命案全部告破,並使該區的治安實現了明顯的好轉。短短的幾年時間,他組織隊員們共成功破獲了刑事案件上千宗,使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使人民得到了安寧。他先後被中共進賢縣公安局黨委樹立為先進典型,並榮獲“南昌市優秀青年衛士”、“東莞市東城區優秀共產黨員”、“東莞市優秀人民警察”等稱號,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付凌雲剛畢業就分配至進賢縣公安局南台派出所,因破案能力強,被東莞市公安局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