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鄉鎮畜牧獸醫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1、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站管理使用的各種資產,由市國資部門按規定清理界定後,歸市畜牧事業局統一管理使用。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妥善安排好畜牧獸醫水產站的辦公場所和相關辦公設備,便於及時開展工作。 3、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人員的調動、考核考評和晉升,市畜牧事業局要充分聽取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的意見。

為完善基層畜牧獸醫管理體制,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提高動物衛生監管執法水平和動物防疫公共服務能力,促進我市畜牧業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發[2006]1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和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建立完善獸醫工作管理體系,明確職責,依法行政,提高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強化執法監督,規範獸醫行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
主要目標: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係,穩定隊伍,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二、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管理體系
(一)建立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
全市按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畜牧獸醫水產站,為市畜牧事業局延伸單位,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等服務工作。
(二)人員調配
1、在編制限額內的現有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後可直接列編在畜牧獸醫水產站。超出編制的可採取競聘上崗的辦法確定人選,具有畜牧、獸醫、水產、動科等相關專業的人員可優先聘用。
2、經人事部門任命的原畜牧獸醫站站長、副站長,經考核合格,可列編在畜牧獸醫水產站。對編制不在原畜牧獸醫站,但現為畜牧獸醫站臨時負責人的,根據編制空缺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本人申請,考核合格後可以留用。現有在編而又不在畜牧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在徵求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意見後可列編在畜牧獸醫水產站。,
3、其餘所缺人員,原則上在本鄉鎮(街道辦事處)具有畜牧、獸醫、水產、動科等相關專業的人員中考察調劑。如在本鄉鎮(街道辦事處)範圍內調劑後仍有不足的,可在全市範圍內考察調劑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4、需要從現有畜牧獸醫站工作崗位調整、分流的人員,由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負責做好安置工作。
(三)資產劃轉
1、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站管理使用的各種資產,由市國資部門按規定清理界定後,歸市畜牧事業局統一管理使用。
2、鄉鎮(街道辦事處)差欠畜牧獸醫站的各種經費應予及時解決,借用屬於畜牧獸醫站的各種設備應予及時歸還。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妥善安排好畜牧獸醫水產站的辦公場所和相關辦公設備,便於及時開展工作。
(四)改革後的管理辦法
1、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為市畜牧事業局的延伸單位,實行市畜牧事業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雙重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市畜牧事業局負責人事關係、業務工作和經費的管理,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
2、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站長的任免,由畜牧事業局組織考察並徵求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的意見後,按幹部管理有關規定報批任免。
3、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人員的調動、考核考評和晉升,市畜牧事業局要充分聽取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的意見。人員補充、調配按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4、收編後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人員的工資、辦公業務等各項經費,由財政局劃撥市畜牧事業局管理,市畜牧事業局按規定核發到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
三、建立和完善基層畜牧獸醫水產工作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
基層畜牧獸醫水產工作所需工作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統籌管理,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對聘用的村級動物防疫員,在聘用期間,實行按月定額補助,補助標準維持不變,並繼續納入市級財政預算。基層畜牧獸醫水產站依法收取的防疫、檢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交由市畜牧事業局統一上繳市財政,並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實施步驟
(一)、10月10 日前。由市畜牧事業局會同市編委辦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實際情況進一步核定編制數和在崗人員情況。
(二)、10月10日至11日10日。由市畜牧事業局牽頭,按市人民政府批覆的實施方案,會同編制、人事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政府確定收編人員,完善相關手續。
(三)、11月30日前,由市畜牧事業局、市財政局會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核定畜牧獸醫水產站所屬資產,並完善登記、移交手續。
(四)、收編後的人員工資從2007年12月起由市畜牧事業局統一核發。
五、紀律要求
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是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加強公共衛生建設、提高畜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需要,是大力發展我市畜牧養殖業、推進我市農業產業化的需要。全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市直有關工作部門要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妥善處理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有關問題,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改革。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市編委辦、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畜牧事業局做好機構、人員的收編工作,要積極配合市國資部門做好國有資產的清理登記工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市監察局要加強對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全過程的監督,對在改革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要及時予以嚴肅查處。市財政局要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水產站人員的變化情況,做好相應經費的預算調整工作。市畜牧事業局要牽頭做好整個改革工作的統籌安排,絕不能因為改革給全市畜牧業發展帶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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