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為充分利用現階段我市電子政務已有設備和規範管理進駐行政中心各機關單位上網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規範駐市行政辦公中心各單位上網安全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充分利用資源和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駐市行政中心各單位必須統一從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機房接入網際網路(INTERNET),“寬頻”租用費由市政府辦公室支付,各單位不得另付租賃費用。
二、為解決部分單位反映的網速慢、業務表格下載難等因中心機房路由器數據交換功率不夠而引起的問題,經研究決定由信息管理中心牽頭更換功率更為強大的路由器,從而滿足各單位正常上網和工作開展的需要。所產生的費用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支付。
三、因2006年購置的網路版防毒軟體已過期不能有效使用,同時為解決好市行政中心區域網路多部門、多系統之間的網路安全問題,根據國家信息產業部關於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網路安全產品重點推薦國有品牌產品和省地市關於政府部門使用正版軟體的相關精神。市政府決定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統一購買網絡防毒軟體,由軟體公司統一安裝,購買經費由各單位根據上網計算機點數分別支付。
四、各單位要如實上報計算機上網情況,以便儘快統計行政中心上網計算機點數和防毒軟體安裝情況。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