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個人所得稅

35% 250 1250

1.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納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納稅。
2.徵稅項目和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1)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方法
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每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額減除800元費用以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稅率表如下: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級 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總額-800元
全月應納稅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在計算其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除了可以按月減除費用800元以外,還有附加減除費用(現行標準為每月3200元)。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稅辦法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生產、經營收入總額減除與其收入相關成本、費用、損失以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稅率表如下: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
級 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年度生產、經營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全年應該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計稅辦法
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納稅人每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現規定每月可以減除800元)以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前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計算應納稅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計稅方法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以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項目收入額-800元(或者應稅項目收入額×2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5)財產轉讓所得計稅方法
財產轉讓所得,以納稅人轉讓財產取得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以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0%.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計稅方法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20%
3.主要免稅項目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軍隊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儲蓄存款利息,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保險賠款;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按照規定提存、領取的醫療保險金和基本養老保險金;按照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當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定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可以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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