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
協調員主要是紅十字會或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自2010年3月開始,受衛生部委託,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決定在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東等省(市)啟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隨後,湖南、內蒙古、吉林、河南、廣西、陝西省也被列入試點省(區)。數據顯示,截止2012年3月,各試點地區紅十字會開展器官捐獻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已達26人,兼職工作人員達36人。全國已登記專職協調員91人,兼職協調員504人。各地已組織開展協調員培訓41批次,累計培訓2000多人次。
職責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志願提供人道服務;2.遵循紅十字運動宗旨,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積極參與人體器官捐獻活動和服務;
3.主動學習、掌握和傳播人體器官捐獻知識,推動捐獻者及家屬對人體器官捐獻的了解與認同;
4.履行服務承諾,自覺維護協調員組織和協調員形象;
5.保護器官捐獻活動的信息、捐獻者的隱私和合法權益;
6.接受協調員組織的管理並執行其相關規定;
7.不得以協調員身份從事營利活動或其它違背社會法律及公德的行為。
除了勸捐,器官協調員還可以在人力上幫捐獻者家屬們一些。出車禍的,器官協調員幫他們走交通流程;社保、醫療保險,器官協調員協助他們處理;火化時,可以幫忙排隊協調。
面臨困難
對於器官捐獻者而言,心臟停跳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關鍵。器官允許熱缺血的時間是:心臟3-4分鐘,肝臟5-8分鐘,腎臟30分鐘,骨和眼角膜是24小時。在一個器官捐獻成功之前,還可能遇到種種障礙。有時候,是一張遲遲開不下來的死亡證明。有時候是病人所在的醫院怕引發醫患矛盾,不願意配合移植醫院。有時候是因為家族裡一個親屬的一句話。有時候,僅僅是因為一次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