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事

人防工事

人防工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備敵人突然襲擊,有效地掩蔽人員和物資,保存戰爭潛力的重要設施;是堅持城鎮戰斗,長期支持反侵略戰爭直至勝利的工程保障。
人防工程按構築形式可分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積式工程和掘開式工程。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體地面低於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於平地。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體地面高於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於山地或丘陵地。堆積式工程是大部分結構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蓋的工程。掘開式工程是採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結構處於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單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單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沒有直接相聯的建築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堅固的樓房,亦稱防空地下室。早期人防工程多為地道工程。80年代以來人防建設實行了指導思想的戰略轉變,強調平戰結合,為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服務,新建的人防工程多為掘開式工程,位置較好,質量較高。同時,為了吸引人們到地下來,為人們提供比較舒適的環境,一些人防工程裝修的檔次普遍高於地面建築。
人防工程按戰時功能分為指揮通信工程、防空專業隊工程、人員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四大類。指揮通信工程是指各級人防指揮所及其通信、電源、水源等配套工程的總稱;防空專業隊工程是指各級搶險搶修、救護、消防、防化、通信、運輸、治安專業隊工程及相應的附屬配套工程;人員掩蔽工程是指各級黨政軍機關,以及團體、企事業單位、居民區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屬配套工程;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醫院、各類倉庫、生產車間、疏散機動幹道、連線通道、區域性電站、供水站、核化監測站、音響警報站等。人防工程按平時用途分為地下賓館(招待所),地下商場(商店),地下餐廳(飯店、飲食店、酒吧、咖啡廳),地下文藝活動場所(包括舞廳、電影院、展覽室、錄相放映廳、卡拉oK廳、射擊場、遊樂場、檯球室、游泳池等),地下教室、辦公室、會堂(會議室)、試驗(實驗)室,地下醫院 (手術室、急救站、醫療站),地下生產車間、倉庫、電站、水庫,地下過街道、地下停車場、地下車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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