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團結、組織黨員和民眾,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轄區內順利完成。
(二)討論決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區服務、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三)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民眾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職權,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
(四)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
(六)領導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設。
(七)尊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法定地位,指導、幫助社區居委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
(八)發展街道經濟,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
(九)組織民眾性文化、體育、科普活動,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
(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人民調解、協稅護稅、治安保衛和兵役工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違法青少年、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維護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歸僑、僑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十一)開展計畫生育、社會救濟、擁軍優屬、防災救災、婚姻管理、殯葬管理等工作;
(十二)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轄區居民和單位的意見、要求、受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
(十三)辦理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工委書記 朱 敏
主持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馮 文
主持街道辦事處全面工作,直管財稅所、財務室。
黨工委副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袁春燕
主管街道黨群、政工、工青婦、綜治、人大工委、黨員服務中心等工作,分管政工科、綜治辦、人大工委辦公室、街道辦公室。
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朱建春
主管街道紀工委、政協聯絡組、城市建設、市容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監察室、計生辦、城管科、環衛所。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人武部長 郭 俊
主管安全生產、綜治維穩、武裝等工作,分管綜治辦、企管股、人武部。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李 慶
主管民政主管民政工作,協助分管協稅護稅工作,分管民政科。
辦事處副主任 王紅霞
主管勞動保障、科教文衛、便民服務中心等工作,分管勞動保障事務所、社建辦。
辦事處副主任 游 靜
主管計畫生育工作,分管計生辦
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王 娜
主管綜治工作。
黨員服務中心主任 李 文
主管黨員服務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政工科
工作職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街道黨建工作的具體落實;負責對全街道黨員、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宣傳、人事、統戰、老齡、關工委工作。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綜治辦
工作職責:作為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計生辦
工作職責:負責計畫生育政策的宣傳及人口計畫的摸底和落實工作;搞好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加強與區計生委及駐區單位的聯繫,及時查處違反計生條例和政策的行為。
民政科
工作職責:負責貫徹實施《居委會組織法》,加強村、居委會組織建設,積極開展擁軍優屬、社會救濟、社區服務、殯葬改革、殘疾人服務、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城管股
工作職責:督促轄區主、次幹道及邊街小巷路面衛生保潔質量;對轄區違法建築、亂搭亂建進行監控;整治出店經營流動攤販、垃圾廣告及清理垃圾死角;督促門店履行“門前三包”。
企管股
工作職責:負責全街道企業的計畫安排、生產協調,做好招商引資工作,開發新生產項目;協調企業與職能部門的關係;監督企業合法經營、照章納稅;指導各企業的財務核算工作,搞好防汛工作、消防工作、安全生產和統計工作。
財政所
工作職責:負責《稅法》宣傳,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協助稅務部門做好代徵稅收工作,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勞動保障事務所
工作職責:負責國家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和諮詢,組織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社區開展勞動力普查登記及收集發布勞動力、用工供求信息,了解和掌握新增勞動、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和轄區用人單位的數量、空崗需求、農村與外埠勞動力務工人員數量,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組織職業培訓;指導社區做好社會養老、失業等服務工作;受勞動保障部門的委託,檢查、監督轄區內社區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向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送各種業務統計報表,提供勞動力資源變動情況;落實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接受進入社區的下崗失業人員,申報享受扶持政策申請;調解轄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爭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人大工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起草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計畫、總結,宣傳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匯集和整理人大工委檔案和資料,召開街道人大工委會議;安排人大代表開展持證視察、接待、走訪選民等活動,負責為人大代表學習培訓、視察、調查、述職、旁聽等工作服務;加強與人大代表所在單位聯繫,協調有關方面研究解決人大代表在執行職務中的困難;按照人大工委工作部署,定期走訪人大代表,聽取、整理和反映人大代表意見,督促檢查、反饋人大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協助人大代表接待選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情況,建立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檔案,宣傳報導人大代表履行職責事跡;加強與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繫,隨時掌握人大代表的變動情況,為審查人大代表資格做好基礎工作;負責人代會會議期間代表團活動的服務工作,承辦區人大常委會和人大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工作職責:監督檢查本街道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和執行黨內法規和上級黨委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和廉政勤政等情況。協助黨工委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基層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監督檢查農村基層黨員和幹部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情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檢查、處理本街道範圍內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本街道範圍內對黨的組織、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以及黨員的控告、申訴,維護黨員的權利。協助黨工委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部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基層站所紀檢工作;參與對黨員、幹部的評議、考核工作,參與對基層站所黨風廉政建設、行風效能建設屬地考評。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履行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同級黨工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武部
工作職責:負責本地區民兵、預備役工作,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領導區域內各村(居)委會民兵組織建設;根據區人民武裝部給予的軍事訓練任務,落實民兵參加人員;負責民兵預備役的政治教育,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協調有關企業做好擁軍優屬和擁政愛民的工作,組織民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負責組織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執勤、防汛、搶險、救災等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負責民兵和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徵兵任務;負責國防動員工作,戰時負責組織動員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和協助組織人口疏散等工作;加強自身正規化建設,建立良好的戰備、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
社建辦
工作職責:認真執行和完成街、居二級服務設施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服務活動;建立志願者隊伍、形成志願服務網路;做好信息報送和文書檔案的歸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