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利率互換

人民幣利率互換是指客戶與工行約定在未來的一定期限內,根據約定的人民幣本金和利率計算利息並進行利息交換的金融契約。通常表現為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或者浮動利率與浮動利率的交換。目前人民幣利率互換浮動端利率包括最優貸款利率(LPR)、人民銀行定期存貸款利率(1年期)、Shibor利率(隔夜、3個月品種)、銀行間7天回購定盤利率(FR007)四大類。

適用對象

具有利率風險管理需求的金融機構和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需要規避利率變動風險的非金融機構均是人民幣利率互換業務的客戶。

功能特點

該產品是最基礎的利率衍生產品,結構清晰簡潔,要素靈活。客戶可通過使用該產品,匹配資產負債期限,管理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的基差風險;一定程度規避利率波動風險,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也可利用金融市場存在的套利機會,通過基礎產品和利率互換交易組合提高投資理財收益。

特色優勢

1. 有競爭力的產品報價:工行作為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的做市商,擁有專業的交易團隊和豐富的經驗,具備靈活的定價機制和較強的同業競爭力,能夠提供最優的產品價格。  2. 個性化的產品設計:工行在設計上能夠靈活多變,可根據市場需求按照產品期限、結構等要素進行靈活組合,滿足客戶需求,達到降低籌資成本或提高收益等目的。  3. 持續的動態管理:工行可定期為客戶提供交易的評估報告,結合市場行情和客戶需求提供後續的動態管理服務。

產品價格

工行根據人民幣利率互換市場的價格走勢向客戶進行報價,並根據市場變化實時更新。

服務渠道時間

符合準入條件的法人客戶可以在支行或分行營業時間內向開辦該業務地區的支行或分行申請辦理。

申辦流程

1. 客戶評估:客戶應首先接受工行的盡職調查、信用評級、授信核定等工作,填寫《客戶評估表》。  2. 簽署總協定:客戶通過工行評估後,與工行簽訂《中國工商銀行代客風險管理業務協定》。  3. 客戶交易申請:客戶向工行提交《交易申請書》,工行向客戶出示《客戶確認書》,就交易條款、掛鈎指標、現金流情景分析、市值及影響因素、市值潛在損失等因素向客戶進行風險提示,客戶應對風險提示內容等事項進行書面確認。  4. 客戶交易確認:分行向總行提交委託,經總行確認成交後,由分行向客戶出具《交易證實書》,以此作為正式交易憑證反饋給客戶。

注意事項

目前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名義本金的最小金額不低於50萬元,最小遞增單位10萬元,交易期限至少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十年,工行可根據客戶實際情況對上述要求進行調整。

風險提示

客戶敘做的利率互換交易可能因為利率的波動產生浮動盈虧,例如:

1.交易結構為固息換浮息的客戶,若交易存續期內利率上行,客戶收取的固定利率低於支付的浮動利率,客戶將支付差額,其整體債務成本將有所上升。

2.交易結構為浮息換固息的客戶,若交易存續期內利率下行,客戶支付的固定利率高於收取的浮動利率,客戶將支付差額,其整體債務成本保持不變。

當交易體現為虧損時,客戶終止將承擔相應的損失,但如果利率互換與套期保值的基礎資產完全匹配,利率互換的浮動盈虧不會影響管理的有效性。

業務案例

案例一:2014年9月,工行某分行與總行合作,成功代理該行優質客戶辦理1年期人民幣利率互換業務,將貸款的固定利率轉換為掛鈎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Loan)的浮動利率,每季度交割一次。2014年11月21日,央行下調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40bp,通過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客戶有效降低了財務成本,客戶對工行該項產品服務感到滿意。  案例二:2015年1月,工行某分行與總行合作,成功代理該行優質客戶辦理1年期人民幣利率互換業務,將貸款的掛鈎1年期最優貸款利率(LPR)的浮動利率轉換為固定利率,每季度交割一次。工行對此筆利率互換的報價為5.46%,即客戶將貸款的浮動利率LPR轉換為固定利率5.46%,相比原浮動貸款首期執行利率5.51%節約了5bp,客戶有效降低並鎖定了財務成本,客戶對工行該項產品服務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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