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介紹
創刊
1952年11月15日,經周恩來總理親自批准的公安部機關刊物《公安手冊》正式出版,開本為32開,24頁,自右向左翻,繁體字豎排,內部發行,不定期出版。《公安手冊》《發刊詞》說:“按照廣大基層公安幹部的要求,決定試辦一種小型不定期的內部刊物--《公安手冊》,以幫助中、下級公安幹部在政策上和業務上的學習。希望通過這個刊物,通俗地傳達和解釋中央關於公安保衛工作中的方針政策,介紹業務的基礎知識,反映基層工作經驗,表揚工作中的成績,批評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藉以提高中、下級公安幹部的政策業務水平。”在這一期中,主要刊發了羅瑞卿部長的文章《三年來鎮壓反革命工作的偉大成就》。此開本一直持續至1955年12月,共55期,每期印發八萬冊,大約擁有30多萬讀者。
1956年1月,《公安手冊》全面改版,將名稱更改為《人民公安》,版式改為16開本,橫排加插圖。公安部黨組專門發布關於《公安手冊》改為《人民公安》的決定,並從當年第2期起改為半月刊,每月中旬和下旬出版,每期三萬字左右。發行範圍仍以縣、區級公安幹部為主,擬逐步擴大到鄉、社保衛幹部,自該月起,每期增發給各派出所、區公安特派員兩份。該期封面選用了一幅毛澤東主席伏案工作的照片,刊名字型系從毛澤東若干題字當中選出來拼成的,自1960年第1期始選用了新的毛體“人民公安”四個字,一直沿用至今。
1961年,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的決定,《人民檢察》《人民司法》同《人民公安》合刊,定名為《人民公安》。這是根據當時中央決定公檢法合署辦公而確定的,《人民公安》雜誌作為政法機關惟一的業務指導刊物而增發到檢法兩家。此次合署辦公僅持續了幾個月就重新分開,同樣,合刊工作也在一年後取消,檢法的刊物各自重新復刊。
復刊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公安機關受到衝擊,《人民公安》雜誌也於1966年第13期出版後暫時停刊。
粉碎“四人幫”之後,公安部黨組決定於1978年3月恢復《人民公安》雜誌的出版,並為此專門發布了公安部關於《人民公安》雜誌復刊的通知,立即在廣大公安民警中引起熱烈反響。當年3月24日,《人民公安》雜誌復刊號出版。
公開發行
1992年7月,《人民公安》雜誌完成了自1952年創刊以來作為內部刊物的歷史使命,自當年第7期始改為公開發行,真正邁出了走向社會的第一步,其報導面進一步拓寬,力度加大,其讀者由以人民警察為主發展到社會各界,逐漸為人民民眾所熟悉與喜愛。
自1992年改為公開發行之後,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日漸提高。自1995年起由月刊改為半月刊(每月10日和25日出版),定位為新聞時事與業務指導兼顧,用新聞去包裝,加大深度和報導力度。從此,《人民公安》雜誌進入了“兩個效益”並重的時期。
1999年1月,《人民公安》雜誌改為國際通用的大16開本印刷,頁碼由48頁增至64頁,容量進一步擴大。
2007年1月10日,《人民公安》雜誌改為全本彩色印刷,裝幀、印刷質量全面提高,視覺衝擊力大為增強。
2011年底,人民公安報社編委會認真研究《人民公安》雜誌改版工作,在“立足公安、面向社會”的辦刊理念指導下,強化雜誌的可讀性和服務性。2012年1月10日起,《人民公安》雜誌全新改版,從封面到內頁,從形式到內容都發生了較大變化。
越南報
1946年11月1日,也就是越南民主共和國(越南語:Việt Nam Dan chủ Cộng hòa)成立一年後,《人民公安》報的前身《新公安報》(越南語:Báo Công an mới)創刊了。《新公安報》成為年輕的越南人民公安力量的有利武器。胡志明主席以及越南黨和國家領導人都非常重視,對報紙的宣傳任務、職能以及宣傳的積極性、有效性都予以了關注。《新公安報》後更名為《民友報》。再後來,就是今天的《人民公安報》。現任總編為阮有約。
《人民公安》報每期16版,其中有兩版反映人民對國家、政府的一些願望、心思、疑問以及他們的一些建議,也登載各級政府對人民所提出的問題做出的解答和解決方法。1988年全面開始,從計畫發行(僅向內部與各區縣的公安部門發行),轉為向國內外的越南同胞公開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