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人擇原理:“人擇原理”最早的表達是:自然定律驚人地適合生命的存在。
一般的說法是:自然律應該允許向自然律發問的智慧生命存在。
這種一般的說法有些難以理解,通俗地說就是:
自然定律應該符合人類的基本邏輯思維方法。
至於強和弱應該是沒有定義的,只是對“符合人類的基本邏輯思維方法”理解的程度問題。
所謂的人擇原理試圖解釋宇宙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那就是為什麼宇宙是適合智慧生命比如我們人類生存的?對於這個問題,人擇原理給出的答案是:如果宇宙不是現在這個適合智慧生命存在的話,也就不會有我們這些智慧生命來提出這個問題了。宇宙是這個樣子,是因為我們看到它是這個樣子。
舉例
宇宙學新疆域(FRONTIERS OF UNIVERSE)
【美】艾薩克.阿西莫夫 著
卞毓麟 何妙福 譯
為何事物如現在那樣
(異調註:本文中的“人類學原理”,“強人類學原理”和“弱人類學原理”,一般翻譯為“人擇原理”,“強人擇原理”和“弱人擇原理”。)
1988年11月,科學家們就一直討論多年的論題——人類學的原理,召開了一次極有權威的科學會議。
“人類學的”(Anthropic)一詞源於希臘語,意思是“與人有關的”。人類學原理試圖強調人類,作為目擊者,對宇宙的真正存在來說是必需的。
也許看來它的反面是正確的。我們是在一顆普通恆星的一個小的行星上,而這顆恆星湮沒於包含了幾千億顆恆星的一個星系裡,還有另外的恆星在其他1000億個星系裡。為什麼如此無法想像的龐大的一個宇宙居然僅為我們而存在?
答案則是宇宙越小,它膨脹然後收縮而絕滅所需的時間就越少。對我們來說,為了取得進化時間,宇宙必須像它現在那樣大。
此外,自然規律使得原子能夠形成。假如這些規律稍有不同,原子便不可能形成。而且,大爆炸以後有過的經歷似乎使恆星和星系得以形成。稍有差異原本就會使它們的形成變為不可能。要不是原子、恆星和星系剛好能形成的話,那么我們自己就不可能形成。
甚至說到地球,地球軌道或太陽質量的略微變化便會使地球無法居住。即使它能居住,其物質的組成和化學性質的微小改變——例如,假如水變成冰時並不膨脹,或者假如碳原子不能彼此鉤連在一起的話——將會使生命成為不可能。
量子理論也使得我們好像是必不可少的。根據量子理論,在有些情況下,我們實際上只有直到觀測到電子時才可能辨別它在做什麼。當沒有觀測到電子時,即使理論上也不可能推斷它在做什麼。某些科學家認為這意味著如果沒有目擊者,宇宙便不會存在。
按照這個理論,宇宙必須有目擊者,而且自始至終必須有目擊者。但另一方面,直到宇宙150億歲時,最早的人類才進化。恐龍曾有資格當目擊者嗎?直到宇宙100億歲時,地球本身才形成。這是否意味著在其他行星上有別的形式的生命曾作見證?否則它是否意味著宇宙是上帝僅僅為了人類的利益而創造的?而且那個上帝從頭到尾是宇宙永恆的監護人嗎?根據“強人類學原理”,這個假定似乎是必然的。
然而,大多數科學家更喜歡“弱人類學原理”。為了理解其意義是什麼,請你考慮一下這個問題:為何你的耳朵就具有它們現在所有的形狀和位置?答案也許是使得眼鏡能配戴在耳朵上。假如那樣的話,耳朵必須存在且必須在它們現在的地方,而這正是眼鏡的存在所決定的。
但它是從相反方向來理解的。眼鏡被設計來適合耳朵,而不是反過來。假如耳朵長在別的地方或根本就不存在的話,那么就會以不同的樣式設計眼鏡。
同樣情況,有可能存在無限多的宇宙,每個宇宙具有一組不同的自然規律。或許這無限多的宇宙中,除了一個之外,其餘的宇宙所具有的自然規律都不容許生命存在。而僅有一個宇宙里,其自然規律確實考慮到了生命的存在。
這一個宇宙就應是我們的宇宙,而我們就在其中經歷了進化,然後對這個宇宙顯得多么恰好地適合於我們感到驚異。但這實在與我們毫無關係。我們發覺我們的宇宙的完美僅僅因為它是唯一的我們能在其中生存的宇宙。多半,在其他的生命(如我們所知的)不可能存在
的宇宙里,別的種類的生命或別的類型的無法想像的現象也許會盛行。而且這些生命或現象中的每一種,若具有驚奇的能力的話,便會驚奇為何它們的宇宙顯得如此適合於它們。
我們怎樣能斷定這種弱人類學原理是否正確呢?畢竟,我們自己的宇宙是我們所能觀測的唯一一個宇宙。一位義大利科學家E.W.賽阿默(E. W. Sciama)曾提出一個建議。
要是有無數個宇宙的話,那么可能有許多宇宙足夠接近完美而容許我們這種生命生存。我們的宇宙應只是它們中的一個,且它也許不是最臻於完美的。
要是我們更多地了解我們的宇宙,要是我們能作比至今已作的更精密的測量,要是我們能比現在更多地認識到生命及其需求,則或許我們會知道我們的宇宙並不是十分完美的。我們甚至可藉助修正這個自然規律的精確形式或那個常數的精確值,設法設計(在腦海里)一
個比我們的宇宙更合適的宇宙。
要是我們自己的宇宙顯得有點不完美的話,更可能的情況是只有很少的宇宙能適合於我們。這便使弱人類學原理似乎更可能些,而這便是反對強人類學原理的一個論點。
如果人擇原理成立,那么一切的科學探索不是顯得毫無意義!!
因為我們之所以看到的宇宙是這個樣子,只是因為如果它不是這個樣子我們就不會
在這裡去觀察它的思想!!!
但這樣所有的科學探索還有意義嗎?????
然而,大多數科學家更喜歡“弱人類學原理”。為了理解其意義是什麼,請你考慮一下這個問題:為何你的耳朵就具有它們現在所有的形狀和位置?答案也許是使得眼鏡能配戴在耳朵上。假如那樣的話,耳朵必須存在且必須在它們現在的地方,而這正是眼鏡的存在所決定的。
但它是從相反方向來理解的。眼鏡被設計來適合耳朵,而不是反過來。假如耳朵長在別的地方或根本就不存在的話,那么就會以不同的樣式設計眼鏡。
同樣情況,有可能存在無限多的宇宙,每個宇宙具有一組不同的自然規律。或許這無限多的宇宙中,除了一個之外,其餘的宇宙所具有的自然規律都不容許生命存在。而僅有一個宇宙里,其自然規律確實考慮到了生命的存在。
這一個宇宙就應是我們的宇宙,而我們就在其中經歷了進化,然後對這個宇宙顯得多么恰好地適合於我們感到驚異。但這實在與我們毫無關係。我們發覺我們的宇宙的完美僅僅因為它是唯一的我們能在其中生存的宇宙。多半,在其他的生命(如我們所知的)不可能存在的宇宙里,別的種類的生命或別的類型的無法想像的現象也許會盛行。而且這些生命或現象中的每一種,若具有驚奇的能力的話,便會驚奇為何它們的宇宙顯得如此適合於它們。
要是有無數個宇宙的話,那么可能有許多宇宙足夠接近完美而容許我們這種生命生存。我們的宇宙應只是它們中的一個,且它也許不是最臻於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