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快滲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與北京大學聯合開發的“人工快滲處理系統(Constructed Rapid Infiltration,簡稱CRI)”,既能套用於生活污水處理,也能套用於受污染河流水水質的淨化改善。該系統採用滲透性能良好的天然介質作為主要滲濾材料代替天然土層。採用人工填充的天然河砂(天然河砂選用一定的顆粒級配),並摻入一定量的特殊填料,以保證既有較高的水力負荷,又能滿足出水的處理目標。處理受污染的河水,水力負荷為2 m/(m2·d)以上,出水水質可達國家地表水III類水質標準,可作為飲用水源水。對於生活污水水力負荷可達1 m/(m2·d)以上,出水質量達到或優於二級處理出水標準,CODCr一般在40 mg/L以下,最低小於20 mg/L;BOD5一般在20 mg/L以下,可作為中水回用。
CRI系統採用乾濕交替的運轉方式,即在各滲池裡淹水和落乾相互交替。可採用自動控制和人工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並定期進行翻耕。CRI系統淨化機理包括過濾、生物膜作用以及吸附三個過程。有機污染物的去除主要由過濾截留、吸附和生物降解作用共同完成;SS通過預處理和過濾作用去除;氨氮通過硝化(落乾)和反硝化作用(淹水)脫氮;磷則與滲濾池內的特殊填料形成磷酸鈣沉澱而去除。
CRI系統對於生活污水和受污染河流水淨化效果良好,與傳統的污水處理方法相比較,該技術有成本低(包括建設和運行成本)、出水效果好、不產生活性污泥,操作簡單、抗衝擊負荷強、運行穩定。
該項技術的套用已經實施了10餘項實際工程,用於受污染河流水淨化的工程有茅洲河河水處理工程、觀瀾高爾夫球會牛湖河治理工程、寶安區觀瀾庫坑河污染治理工程等;西麗街道辦牛城河水污染治理工程除處理受污染的河水外,還承擔區域範圍的初期雨水的處理任務。
CRI系統處理受污染的河水,其水力負荷工藝參數可取1 m/(m2·d)以上。

人工快滲技術的政策風險

環保部印發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中原文規定:“(2)村鎮分散型處理設施應按有關技術規範進行工程設計和建設。一般情況下,採用活性污泥或生物濾池或生物接觸氧化+人工濕地或土地快滲或氧化塘等組合工藝。僅採用人工濕地、土地快滲、氧化塘等處理工藝的,不予核算削減量。”
故人工快滲技術在國內市政類污水處理設施(主要針對各級城鎮污水處理廠、河道水質淨化廠)使用時必須與傳統技術聯用。例如:污水處理時先採用氧化溝、AO工藝、SBR或者生物濾池、接觸氧化類工藝,待其前處理過後深度處理段再採用人工快滲(CRI)工藝不僅是對污水處理廠達標可靠性的保護,也可滿足環保部地方減排政治任務的要求,以避免日後建設完畢後不能核算減排量給地方政府造成不必要的政策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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