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組織功能

人事組織功能是通過建立一整套國家人事行政組織體系,再具體組織和實施人事行政計畫和決策,包括巨觀和微觀兩個層次。

巨觀上,在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內自上而下地建立人事行政職能部門,通過制定政策法規、編制人事計畫、制定職位規範、進行人才預測等科學手段和方法,對全國或本地區的人事行政工作進行巨觀調控的組織和管理活動。微觀上,在具體的行政單位,也建立起了人事管理機構,他們根據國家政策法規、人事計畫和職位規範,確定本部門的缺額數量和種類,組織考核和錄用工作;管理內部人力資源,分配公務員的工作,確定其工作職位,有效地發揮其作用;組織和管理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公務員的考核、選拔、調配、獎懲、升降、工資福利等事宜;辦理退休手續;在公務員訴諸法律時應訴等,這些是具體單位的人事行政工作內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