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管執法局

亳州市市城管局機關下設五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執法監督法科、政策法規科、市容管理科、環衛辦公室。

為建立“精簡、統一、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據安徽省法制辦公室《關於在亳州市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皖府法[2005]58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設立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局),為正縣級建制。主要職責是: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

下屬五個執法大隊。分別是城管執法一大隊、城管執法二大隊、城管執法三大隊、城管執法四大隊和城管執法督察大隊。人員編制為119名,其中局機關編制19人,下屬大隊編制100人。

按照外考內篩、最佳化結構、以新促老的原則,全市城管行政執法人員的錄用,統一由市人事部門從我市原有的城管行政執法隊伍中和面向社會考試考核擇優錄用。錄用人員由市執法局會同市政府法制辦組織培訓,取得行政執法資格,領取行政執法證件後方可上崗。市執法局機關人員為國家公務員編制,下屬執法機構及環衛辦公室人員列為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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