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情況
2013年被湖北、湖南等地公安機關查處,39人被抓。 2017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曝光了34個傳銷組織"黑名單",其中包括亮碧思公司。2018年7月,亮碧思被列入史上最新最全傳銷名單。相關報導
香港“亮碧思”變臉術
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合法直銷公司,成立於1998年,直銷薰香精油、化妝品、紅酒等,約2005年開始在內地發展傳銷組織。
內地會員的新規定
“亮碧思”悄然變臉了,這將它的跨境傳銷行徑掩蓋得更為隱秘。
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合法直銷公司,成立於1998年,最初直銷薰香精油,後又增加了化妝品和紅酒等產品。大約在2005年,在未獲得內地直銷牌照的情況下,“亮碧思”開始在內地發展傳銷組織。數年來,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接到大量投訴案例。
“亮碧思”的一名內地的“經銷商”(即會員)透露,4月29日,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在“亮碧思”每間分公司都掛出海報,提醒內地居民,“內地居民來港加入傳銷計畫後回國內發展傳銷網路,會觸犯國內相關法律”。
隨後,“亮碧思”也作出相應的聲明稱:“……本公司不認同國內人士自行組成銷售團隊以賺取更大之折扣或酬金回報,理由是在國內有關傳銷活動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本公司現向獨立經銷商作出嚴重聲明……”
但這個聲明,最後被證實為陽奉陰違的“煙霧彈”。
有“經銷商”匿名致電該公司,並偷偷做了錄音,7月11日,南都記者獲得了這份資料。錄音里,“經銷商”問:內地居民是否可以在“亮碧思”購買“大單”(指花67648元港幣購買公司8萬元的產品,因此成為該公司的“伯爵”,此後享受業務提成)。公司職員則謹慎答覆稱,凡內地居民到港均不能買“大單”,只能直接購貨;即使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只要“董事”(指公司所有者)是內地居民身份,也不能購買“大單”。
不過,在最後,公司職員提醒諮詢人說,“如需進一步了解就請問公爵”。
根據業績的多少,“亮碧思”將“經銷商”逐級分為爵士、伯爵、準侯、侯爵、公爵、勳爵、尊爵等級別。新人都有推薦人,並隨推薦人進入相應的團隊,公爵相當於這個團隊的最高級別的最直接管理者。
當“新人”諮詢自己的公爵時,得到的卻是另一種答覆:可以繼續發展內地會員,但改變了操作手法。公司最新規定,凡級別做到侯爵以上的,以及新加盟的“經銷商”都必須在香港註冊一家公司,然後以公司的名義與“亮碧思”開展業務。
這個流程是:介紹新人到香港“亮碧思”公司聽課;如新人想買“大單”,其所在團隊的公爵就會交給他有關在香港開設公司的資料;新人將填寫好的資料,以及身份證複印件、港澳通行證複印件和1000元港幣交給公爵;公爵將所有資料交給香港一家叫做“晉榮會計顧問有限公司”的代理公司,其負責人是“蔡艷紅”,英文名“lemon(檸檬)”;蔡艷紅註冊好公司後,將公司資料交給“亮碧思”;之後,公爵通知新人以新註冊的公司的名義到“亮碧思”前台辦理購買“大單”的手續。
但是,這個屬於自己的公司,新人卻不能擁有相關資料。
從香港到內地
“註冊新公司”在此前的數年間並不需要,“亮碧思”剛開始在內地發展傳銷組織時,新人們可直接以個人名義赴公司購買“大單”。
2007年,香港女孩梁倩茹加入“亮碧思”。“因為總裁承諾,會到內地拿牌照,所以不少人放棄了原本很好的工作,想搶占商機。”她說。因為語言相近,很多香港人來到珠三角尋求他們的“亮碧思”夢想,而珠三角居民辦赴港考察更為方便,該公司發展的會員多是珠三角人。
馬華華是東莞人,2005年經同學介紹加入“亮碧思”。在公司考察時,公司介紹了成功者的案例,並把他們每個月的存摺列印給他們看。
“公司裝修得富麗堂皇,而且工作人員的氣質都很好。他們還播放公司總裁的講話錄像給我們看,總裁說公司將進入內地市場。”馬華華說,“所以雖然明知它是傳銷公司,但我感覺,它只是目前沒有拿到牌照而已,如果它將來真的拿到內地的牌照,那么,我現在加入,就是搶占了先機。”
很多“經銷商”和馬華華一樣相信了總裁黃樹雄的承諾而加入“亮碧思”。他們在發展會員時,也是以介紹商機為由,將朋友帶到“亮碧思”參觀,並參加培訓。
如新人加盟“亮碧思”,須先投入5000元港幣,以獲得普通“經銷商”的資格,叫做“爵士”,可以享受個人業績(即你發展的會員所購買產品的金額)的20%的提成。
但公司鼓勵你直接晉升為“伯爵”,因為提成比例提高為38%.而要成為“伯爵”,則需要投入港幣67648元,購買8萬元的公司產品,這就叫“大單”。
如你直接發展了5個“伯爵”級會員,你則被提升為“準侯”,如果三個月累計業績達到100萬港幣,你就晉升為“侯爵”,“侯爵”則享受個人業績的41%的提成,2%的貢獻獎,6%的領導獎、13.5%的培育獎。要成為“公爵”,則要1000多萬元港幣的業績,“勳爵”要超過1億元港幣的業績。
實際上,很少人通過發展足夠數量的“伯爵”而使自己晉升為“侯爵”的,更多的人自己同時買了幾個“大單”,使自己很快成為“侯爵”。
最懂得自我保護的傳銷公司
儘管相關部門將亮碧思定義為硬性傳銷並給予嚴厲打擊,一直以來媒體已經對亮碧思曾進行過一番口誅筆伐,儘管在香港有“反LB(亮碧思)大聯盟”,引起了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調查,但亮碧思卻依然未被端掉,在這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
“亮碧思是一個最懂得自我保護的傳銷公司,從你加入時所簽訂的每一份聲明,公司都是在保護自己。”一位已退出亮碧思的侯爵告訴記者。
其實,亮碧思公司於1998年在香港以直銷註冊成立,最初經營薰香精油,後來又增加了化妝品和紅酒等產品,在香港屬於合法企業。據了解,亮碧思在香港活動已有十多年。在論壇上,不少受害者成立香港“反LB(亮碧思)大聯盟。不斷有受害者公布有關亮碧思的各類投訴。該聯盟聲稱,早在多年前,香港警察局的商業罪案科就已經對亮碧思進行了調查,香港不少媒體也報導了一些市民因深陷亮碧思而釀成各類悲劇的事件。但因為取證困難,香港商業罪案科至今沒有端掉“亮碧思”。
然而各個地方對直銷有著不同的法律制度,例如澳門就是禁止層壓式傳銷,並與2008年6月19日推出禁止層壓式傳銷法律生效後,亮碧思集團(澳門)有限公司當日發出聲明,指鑒於澳門特區政府制定的第3/2008號法律19日起正式生效,該公司最終決定完全結束在澳門特區內的一切業務。由於公司完全不顧經銷商利益,在沒有預先通知及無任何善後安排的情況下,突然結束澳門公司,導致無數經銷商蒙受重大損失,雖然當時大批澳門的經銷商到澳門示威遊行,但由於當初入會時簽訂的協定無法保障經銷商,所以也無法向公司索取應有賠償,他們只有自認倒霉,欲哭無淚。
而在大陸對直銷的要求更為嚴格,如果沒有取得中國商務部的直銷牌照卻依然以發展網路的形式運作,那么就是非法傳銷。亮碧思為了更快的圈錢,從2005年開始便在內地發展網路,為了能讓經銷商更安心的去開發市場,亮碧思總裁更是自05年開始,不斷在大型頒聘會上向經銷商吹噓會在大陸取得直銷牌照。與此同時,為了保障公司安全,亮碧思在國內所有經銷商加入公司時必須要簽訂的一大疊協定中增加了一份聲明,聲明強調:經銷商不能以傳銷方式在大陸經營,對於經銷商以哪種方式銷售,與公司無關。眾多經銷商在匆忙之中不知情的情況下籤了也不清楚。
而經過了2009年的打傳風波後,亮碧思有經銷商先後因在國內發展網路被刑拘後,亮碧思的經銷商已意識到事態嚴重,紛紛要求公司履行諾言,儘快在大陸拿牌,但總裁卻說,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入了香港就等於入了中國。今年4月公司根據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懸掛的海報,而發出“不願看到某些獨立經銷商鋌而走險並在國內觸犯法例”的聲明,但5月初亮碧思在大陸中山開的一家名為ESTEBELSPA的生活水療館進行剪彩,經銷商們見到總裁,總裁滿面笑容依然鼓勵他們繼續去開網路。經銷商們見到“神聖”總裁在大陸出現,並示意他們放心經營,如吃了定心丸一般。
如是者,亮碧思總裁用檔案保障自己,又用語言蠱惑單純的經銷商,將兩者玩弄於股掌之中。
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在亮碧思各間分公司掛了警示海報,亮碧斯公司也表面向經銷商作出同樣聲明以表明配合政府,很多經銷商得知此事後打電話或直接到公司諮詢此事,公司的負責人不清楚諮詢者的身份,則小心地答:凡持大陸通行證到港均不能買大單,也不能保薦,只能購貨;如大陸人在港開公司,如董事是大陸身份也不能買單(有錄音為證),如需進一步了解就請問公爵。而在實際上,亮碧思言行不一,繼續招收大陸會員,只是與以前的運作上變換了打法。公司為了安全,規定凡是級別做到侯爵後,必須要在香港開一家公司,然後以公司的名義與亮碧思合作;凡是新加盟的經銷商必須要開。而對於開公司的條件則更為簡單,只需要經銷商交給公爵1000元,由公爵再轉交一家代理公司,等公司的批覆後,便有人約新經銷商到亮碧思前台辦理報單。因為是香港公司對香港公司,連繳費和入會都是在香港,基本屬於兩頭在外的運作,這樣內地警方就無法直接調查取證和組織執法。即使出現問題,亮碧思也能撇開所背負的責任。某種意義上,亮碧思的這份聲明在無形之中將公司的風險全部轉嫁給經銷商。
這,便是亮碧思構成了傳銷事實,也很快就能與公司撇開關係,造成無法將其繩之於法的主要原因,而這點更是被亮碧思利用,拿來當作是“歷史悠久、經得起風雨”的主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