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報》為中華民國初年有影響力的民辦報紙之一,之間清朝末期,曾有同名的清廷半官方報紙《京報》。民國《京報》創刊於1918年10月5日,由報人邵飄萍與潘公弼於北京創辦,無黨無派,不以特殊權力集團撐腰,主張言論自由,自我定位是民眾發表意見的媒介。很快得到廣大讀者喜愛,名聲傾動一時。一年後中國北方各省皆有報紙代派處,1919年8月《京報》因屢次發表揭露、批評政府腐敗文章,被當時的安福系政府查封,邵飄萍逃亡到日本,至1920年曹錕、吳佩孚上台後才回國。同年9月17日,直皖戰爭後復刊。繼續主張言論自由,關注社會和國家命運、揭露腐敗為原則辦報。及後,《京報》揭露事件真相報導惹怒了當權軍閥,邵飄萍被緝捕、追殺。
1926年4月24日,邵飄萍從俄國駐北京大使館被張翰舉騙出而被拘捕,26日被槍決。同日,《京報》被封,終期2275號。
1929年,在邵飄萍的第二夫人湯修慧女士主持下,再度復刊,並在他蒙難三周年之際出版了紀念特刊。1937年7月“七七事變”後,湯修慧撤離北平,拋棄了全部資產,《京報》正式停刊。
初期報館地址在前門外三眼井胡同38號。復刊後在騾馬市大街魏染胡同30號。邵飄萍故居在32號。舊址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