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擬訂公路、水路行業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國有資本金、部管專項資金、交通規費、收費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的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國有資本金管理工作。
2.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提出促進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有關財稅政策建議。
3.承擔中央投入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和部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工作。
4.承擔部門預算的組織編報、執行和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管理和監督工作。
5.承擔部門預算資金收支的會計核算、決算編審和管理工作。
6.承擔部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部投資建設項目和部管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承擔部管幹部離任、任期中、任期終結的經濟責任審計。
7.承擔有關外匯、信貸等財務管理工作。
8.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人員設定
綜合處
處長:張建宏;副處長:李 麗
預算管理處
處長:盧尚艇
會計管理處
處長:張秀紅
資產管理處
處長:程 侃
審計處
處長:胡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