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墨文學社社規

亞墨文學社社規,亞墨文學社理事會二00九年八月八日制定,共14條。

亞墨文學社社規
1、辦社宗旨:共同努力.共同進步.共同成功.用心塑造一個屬於我們的家園.拋棄孤獨.拒絕痛苦.不要眼淚.只要微笑.
2、大家進亞墨香文學社是為了共同的夢想.那么.請你為這份對夢想的渴求而努力,奮鬥吧.你可以失敗.但在失敗後請務必要站起來.違者不配做亞墨的一員.
3、從進入亞墨開始.你就是這個大家庭的一份子.請以亞墨的利益為大.個人利益為小.如果被發現,社員以亞墨的名義,侮辱其他社團.給予開除社籍處分.切記,這個家的榮譽.需要每位社員去爭取.
4、請各位社員進社後主動約束自己.不要把不良習慣帶到亞墨來.在社內與他人意見不和請私聊.不要在亞墨的群中起任何爭執.請自覺遵守
5、凡我社成員每月義務交稿1份,編輯部不定期收稿,不交稿達三次者,靳令退社(如有特殊原因請向社內人事部門匯報)。
6、各部工作必須以文學為中心,不允許超越工作範圍。
7、違反文學社紀律者,一律在全社通報批評,給予紀律處分。幹部視情節輕重, 分別給予降級或撤消職務。
8、開除社員必須由理事會進行商議,通過後才可施行。
9、我社舉行的活動和會議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參與,如果有特殊原因請提前向人事部匯報。
10、我社在每月初召開社員會議,對文學社本月各項工作進行布置同時對上個月的工作進 行總結,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到場參加會議。
11、我社所有成員要認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務,對於不認真完成的,嚴肅處理。
12、各部舉行活動會議,要上報理事會,說明活動和會議的作用和意義,批准後才可進行。
13、社員退社要寫申請書,說明理由。自行離開者,做為違反紀律處理。
14、本社規是根據我社實際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員務必認真遵守。
亞墨文學社理事會
二00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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