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中醫術語]

五法[中醫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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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代指傷寒五法,即發表、解肌、和解、攻里、救里五種基本治法。

概念

1、指傷寒有發表、解肌、和解、攻里、救里等五種基本治法。

2、醫書名。4卷(一作5卷)。明·陳長卿撰。撰年不詳。

解讀

五法,中醫中主要代指傷寒五法,系明代陳長卿將前人對於傷寒病證的治法歸納為發表、解肌、和解、攻里、救里五法。書中結合傷寒脈證詳論五法,理論聯繫臨床實踐,有其獨到的見解。清·康熙年間石楷予以校訂,並加按語重刊。

中醫套用

1、發表法。

解表法,又名疏表。通過發汗以解除肌表之邪,故名。針對病證的寒熱,可分辛溫解表和辛涼解表。

辛涼解表指用性味辛涼,具有疏風解熱作用的藥物,治療風熱表證或溫病初起的治法。適用於惡寒輕而發熱較重,有汗的風熱表證。麻疹初期疹未透出時亦可套用。常用藥物有薄荷、荊芥、淡豆豉、桑葉、銀花、連翹、升麻、葛根等。代表方有桑菊飲、銀翹散、升麻葛根湯等。

辛溫解表指用辛溫發散藥物治療風寒表證的治法。適用於惡寒重而發熱較輕,全身痠痛,無汗的風寒表證。上半身浮腫較重的早期水腫證,兼有發熱惡風的風濕骨痛及外感風寒誘發的哮喘症等均可酌情套用。常用藥物有麻黃、桂枝、蘇葉、藿香、防風、荊芥等。代表方有麻黃湯、桂枝湯、香蘇散等。

2、解肌法

出《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即解除肌表之邪。是對外感證初起有汗的治法。《傷寒來蘇集》:“解肌者,解肌肉之汗也。”《溫病條辨》:“傷寒非汗不解,最喜發汗;傷風亦非汗不汗,最忌發汗,只宜解肌,此麻桂之異其治,即異其法也。溫病亦喜汗解,最忌發汗,只許辛涼解肌,辛溫又不可用。”故臨床上應針對病症的寒熱而採用辛溫解肌法或辛涼解肌法。辛溫解肌如桂枝湯,辛涼解肌如柴葛解肌湯。

3、和解法

是針對外感病,邪既不在表,又不在里,而在半表里之間,不能使用汗、下等法時,用以和解的治法。《傷寒論》的小柴胡湯,治溫疫的達原飲,治溫病似瘧的蒿芩清膽湯等,都是這一法則的例方。對內傷雜病氣機郁滯,肝脾不和等,也適用和法。如肝氣鬱結而致月經不調用逍遙散;六郁用越鞠丸,均屬本法範圍。《醫學心悟》:“有清而和者,有溫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補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潤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義則一,而和之法變化無窮焉。”

4、攻里法

下法,是運用有瀉下、攻逐、潤下的藥物以通導大便、消除積滯、蕩滌實熱、攻逐水飲的治法。又稱瀉下、攻下、通里、通下。凡是胃腸實熱積滯,燥屎內結,以及體內蓄水、冷積等邪實之證,而正氣未虛者,均可使用。分寒下、溫下、潤下等,除潤下藥較和緩外,其餘多較峻烈,年老體弱慎用,孕婦和月經期勿用,無實結者不要輕易採用。

5、救里法:

溫法,回陽救逆法,救治陽氣將脫的方法。症見汗出不止,吐利,四肢厥逆,氣息微弱,脈微欲絕等為寒盛陽衰,陽氣將亡之候。急用四逆湯或參附湯挽回陽氣而救厥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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