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模式
學生五年均在同一所高職院校或高等師範學校學習,學校採用3+1.5+0.5的培養模式,即前三年主要學習語文、數學、英語等文化課程和相關專業課程;後兩年開設大學專科層次的公共課和專業課,最後半年安排學生頂崗實習。學生學籍前三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後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範疇。招生方式
招生錄取方式:“五年一貫制”實行“文化課+術科”的考試形式。其中,文化課科目實行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評卷,考點設在各試點院校;考試由各考點負責組織。術科考試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情況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依據考生院校志願順序和招生計畫,按文化分成績從高到低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音樂、體育和美術專業在考生術科考試合格基礎上,按文化分成績從高到低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教育特色(以江蘇省為例)
江蘇省自1984年率先進行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以下簡稱五年制高職)試點以來,經過20多年的探索創新和艱苦努力,已形成了一定的規模,顯現出一定的優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較好地滿足了人民民眾的教育需求,初步走出了一條具有江蘇特色的五年制高職發展道路,為完善職業教育體系和發展模式,培養職業技能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1、五年制高職的辦學定位。五年制高職是以大學專科學歷層次的高素質高技能的複合型人才為培養目標、招收參加中考的國中畢業生、實施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融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於一體的職業教育。
2、五年制高職發展原則。發展五年制高職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有利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滿足學生髮展需求;堅持遵循職業教育規律,有利於國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和中等職業教育科學發展;堅持人才培養質量標準,有利於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堅持改革創新,有利於形成五年制高職優勢特色。
3、五年制高職的辦學主體。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江蘇教育學院承擔我省五年制高職辦學任務,專門承擔對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提出辦學規劃,指導和組織專業和師資隊伍建設,制訂專業教學計畫,提出專業(分院)招生計畫,配合職能處室和評估院做好專業評估工作、分院考核工作。經批准設立的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作為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江蘇教育學院分院,具體承擔五年制高職教育和管理任務。江蘇城市職業學院、南京城市職業學院經批准承擔少數專業五年制高職教育教學任務,其他獨立設定的職業技術學院除少數特色專業外,原則上不再承擔五年制高職教育任務。
4、五年制高職的布局安排。完善《江蘇省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五年制)設定辦法》,提高設定標準,提高辦學水平。
5、控制設定專業辦學點。研究制定《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辦學點設定辦法》。在支柱產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迅速、急需大量五年制高職人才而又不具備設立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少數縣(市),經批准可依託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在縣(市)職教中心設立五年制高職專業辦學點。
6、加強五年制高職的專業建設。舉辦五年制高職以專業為基本載體。五年制高職專業設定與建設堅持“適應多樣化高素質高技能人才需求、適合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具有明顯優勢特色”相統一的原則。制定和完善《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江蘇省五年制高職教育專業設定辦法》,指導各有關院校科學設定五年制高職專業,制訂專業建設規劃,加強專業建設,建立健全由學校和相關行業、企事業單位專業人員組成的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積極創建高水平、示範性的五年制高職專業。
7、全面提高五年制高職師資隊伍整體素質。以實施“職教名師培養工程”、“專業帶頭人培養工程”、“雙師型教師培養工程”等為重點,努力建立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師資隊伍。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提高人才引進層次和質量,保持教師總量與事業發展規模和效益相適應,滿足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的需要,生師(專任教師)比控制在20:1之內。
8、深化五年制高職課程改革。根據職業崗位素質技能要求和五年制高職學生特點,發揮五年一貫的學制優勢,系統設計、科學制訂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健全具有五年制高職特點的課程體系,調整更新課程內容和模組。積極開展課程改革,改革課程教學模式,推行理實一體、行動導向、項目教學、合作學習等課程教學方式,增強課程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推進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實施分層教學、因材施教,培養學生特長和技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教學手段,積極開發優質教學資源和信息化教學資源。改進課程評價方式,完善課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能大賽、創新大賽等制度,促進五年制高職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9、創新五年制高職人才培養模式。大力推動產教結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訂單培養;大力推動教師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聘請行業、企業具有較好理論基礎、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教師和實習、實訓指導教師;積極吸收行業、企業參與人才培養全過程;積極開展技術創新、技術推廣和社會服務。
10、加強招生管理。五年制高職錄取批次統一安排在普通高中之後,中等職業學校之前。原則上錄取分數線不得低於當地中考總分的70%。五年制師範類招生實行提前錄取,控制分數線應與四星級高中大體相當。五年制高職招生、審核、錄取工作按照省有關五年制高職招生管理辦法辦理。
11、加強學籍學歷管理。招收五年制高職學生的學院統一管理所屬分院、專業辦學點學生的學籍學歷工作。加強一年級新生入學註冊工作,招生院校對新生信息認真審核後辦理學籍註冊,同時將數據上報“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四年級學生高校學籍註冊工作,招生院校認真複查四年級學生信息,錄入《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資料庫》,報省教育廳進行普通高校新生學籍註冊;加強畢業生學歷證書管理,對修完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的五年制高職學生,發放統一格式的普通高校畢業證書,並將畢業證書內容信息報省教育廳學生處進行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加強學籍異動管理,招生學院自行審批內部各分院、專業辦學點學生的學籍異動;招生學院之間的學生轉學,前三年和第四年級分別由省教育廳職社處和學生處負責辦理;五年制高職學生轉入中專或領取中專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職社處審批(師範專業由省教育廳師資處審批)。
12、規範學校名稱及其校牌管理。五年制高職學校除使用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高等師範學校,下同)、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分院名稱及其校牌外,經主管部門批准可增加使用一個中等專業學校名稱及其校牌,其他名稱及其校牌原則上予以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