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在縣域範圍內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的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管理與監督,完善民辦教育管理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六)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創建工作;按照規定的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管理、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三) 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速度、規模和步驟;指導、協調和監督教育規劃的實施;指導全縣教育、教學改革工作。
(四) 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指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
(五) 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縣各類學校及幼稚園的辦學(園)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的落實情況;統籌和指導全縣民族教育工作。
(六) 負責全縣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基礎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 指導、協調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工作。
(八) 指導全縣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 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學校教職工編制及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和考評工作;組織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十)檢查、指導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 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工作、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
(十二) 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在全縣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國語師資培訓和測試工作。
(十三)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指導服務工作。
(十四) 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各類公文的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政務公開、提案建議、新聞宣傳、信息及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承擔局重要會議檔案及材料起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信訪接待工作。
(二) 教師管理股
承擔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管理責任;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幼稚園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教職工的考試錄用、調配、編制管理、考核獎懲及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特級教師、名師的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及校(園)長的培訓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全縣教育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參與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三支一扶”支教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範、標準;組織培訓國語師資和地方語言文字工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檔案接轉及就業推薦相關工作。
(三) 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學校布局調整,管理全縣各類學校基本建設;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後勤保障與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管理、學生資助的有關政策;參與擬訂全縣各類學校及幼稚園收費標準;承擔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經費預測、專項經費申報及年度教育經費預決算;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管理和有關教育專項事業費的分配,指導各類教育專項經費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和省相關教育項目、捐贈項目的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及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的申報、審批及大宗物品的集中採購工作。
(四) 教育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改革及科研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規劃地方課程建設工作,組織審定地方課程教材;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導少數民族基礎教育工作;管理、指導全縣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管理工作;承擔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少先隊、共青團工作;指導全縣教育信息化和學生科技發明工作;指導並管理民辦教育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兼職1名);內設機構正職領導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