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局下設5個職能辦公室,即局辦公室、財務辦、優撫安置辦、救災救濟辦、區劃老齡辦。下掛3個事業單位,包括殯儀館、烈士陵園、福利院。各個科室主要職責是:辦公室
財務辦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各鄉鎮民政事業費的內部審計工作。
救災救濟室
制訂救災實施方案,調查、掌握災情,安置、慰問災民,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儲運、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組織實施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的定期補助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調查、核准保障對象,確保城鎮居民貧困人口應保盡保;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優撫安置和婚姻登記辦
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工作,貫徹執行撫恤優待政策;負責評殘、承辦革命烈士的報批工作;指導全縣烈士建築物及有關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雙擁工作,開展爭創“雙擁模範縣”活動;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傷殘軍人和軍隊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武警部隊)離退休幹部、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和接收的易地安置的地方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婚姻法》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實施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及老齡工作
區劃老齡辦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宣傳工作,組織制訂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全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接待來訪及政策諮詢;負責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及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全縣的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勘界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審報、年檢及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領導分工
蒲倩同志負責全盤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財務、黨建、工會、優撫安置、慈善、福利彩票等工作;湛有明同志分管救濟救災、城鄉低保、儲糧、地名、區劃等工作;賀德文同志分管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社團、殯葬、老齡、婚姻登記、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登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