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浩特市民政局

(一)擬定全市民政、扶貧工作的規章制度,研究提出民政事業、扶貧開發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市扶貧項目的實施,資金使用及監督管理。 (十)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基本情況

2004年市委、政府對民政局進行了單設(原與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辦公),設立二連浩特市民政局,配備正副局長各一名,內設3個職能科(室):分別是綜合辦公室、優撫安置科、社會福利事務救災救濟科。同時將扶貧辦、雙擁辦掛靠市民政局,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開展工作。下設二級單位有:二連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養老福利中心、殯葬大隊、殯儀館。目前,全局在職工作人員有12名,黨員8名。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民政、扶貧工作的規章制度,研究提出民政事業、扶貧開發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市扶貧項目的實施,資金使用及監督管理。
(三)負責行政區域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的登記、註冊、年檢及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
(四)擬定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安置計畫及實施方案。負責全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負責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地方性救濟工作。
(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市嘎查、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負責全市的婚姻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七)擬定行政區域總體規劃;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協調、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境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
(八)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研究制定全市福利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九)擬定殯葬工作方針政策,管理本級殯葬改革。
(十)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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