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同時注重高學歷教育 人才的交流與服務,力求成為一個完整事業單位就業渠道的網路平台。 每日實時更新全國各地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為廣大事業單位求職者提供最新最詳細的考試資訊。
招考制度
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入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註:部分地區採取現場報名。
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會公布諮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提供諮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網上繳費
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各種表格和准考證。
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
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面試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畫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畫;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並通知本人。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範圍人選。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確定進入考核體檢範圍人選,並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同一招聘計畫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並寫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簽訂聘用契約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事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人事廳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相關手續,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契約,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契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限內)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監督檢查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單位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