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水利局

九江市水利局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九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水利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以及市重點水利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水利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國家、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中央和省市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市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和地下水開發利用及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制定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市屬水利設施、市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和市管涉河建設項目的審核。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承擔市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國家和部、省頒發的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負責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公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審計室)

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主要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提出中央、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和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編制市級水利部門預算;承擔中央、省、市級水利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辦水利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組織監督水利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擬訂水利工作政策;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市水行政部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域、跨流域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四)水資源科

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擬訂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指導城市防洪、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

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責任的查處;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國家和部、省頒發的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範的實施。

(六)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副處級)。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防禦洪水預案和水工程度汛方案及相關預案;負責全市水旱災情發布;組織、協調、指導颱風與山洪等災害防禦工作;負責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 裴木春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宗明銀

負責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國企改制、機關黨務工作。分管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水土保持站、機關黨委。兼管市城區泵站管理處、市水電建築公司、市防洪公司、魯賓供水公司。聯繫市河道湖泊管理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桂賽斌

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生產及水利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監督科、水利工程管理站(質監站)、招投標辦、農村水電管理站、市日元貸款城市防洪工程項目部、市水利學會、老年科協。兼管市水科所。聯繫市水利電力規劃設計院。

局黨組成員、市河湖局局長 王思友

主持市河道湖泊管理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涉河項目的審批、城區防汛工作。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皮國輝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水政水資源、河道采砂管理、辦證服務大廳視窗、普法宣傳、招商引資、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水資源科、水政監察支隊。

局黨組成員、市水電規劃設計院院長 曹林

主持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的全面工作。分管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涉及水利方面的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誕寧

負責農村水利、規劃計畫、審計、水利普查、新農村建設、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目標管理考評工作。分管農村水利工作站、計畫財務科(審計室)、農建辦,兼管市柘林灌區管理局。

副調研員 李廣需

負責市河道湖泊管理局的黨務工作。協助分管南昌工程學院九江函授站。

副調研員 李澤芳

負責機關政務、機關目標管理考核、機關財務審批、工、青、婦、老幹部、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宣傳、統戰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村建、扶貧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老年體協、工會、婦委會、團委。

總工程師 陳愛民

負責水利技術、教育、培訓和科技工作。協助負責質量監督工作。分管總工辦。協助分管安全監督科、水利工程管理站(質監站)、農村水電管理站。協助聯繫市水利電力規劃設計院、市水利科學研究所。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鄧習珠

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全面工作。負責水利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協助分管市防汛機動搶險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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