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廬山區教育局

(一)將原區文化教育局的教育職責劃入區教育局。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托幼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九)指導全區教育宣傳、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九江市廬山區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廬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字〔2010〕16號),組建九江市廬山區教育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文化教育局的教育職責劃入區教育局。
(二)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
(五)加強全區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研究全區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綜合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各級各類教育工作。
(二)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督促實施,規劃指導全區辦學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托幼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區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
(五)依法完善中國小教師和校長的管理體制。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教育系統表彰獎勵、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教師的招聘錄用、職務評聘、繼續教育和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的規劃,按有關規定管理中央、省、市對全區的教育撥、貸款及捐贈資金,監督測評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
(七)歸口管理全區學歷教育及中國小招生考試工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
(八)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九)指導全區教育宣傳、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承擔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教育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人事股、計畫財務審計股、教育股。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四、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職數4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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