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1、承擔地震速報工作;
2、做好月地震會商、並將會商意見上報;完成年終地震監測預報研究的專題報告;
3、承擔測震和其他地震各學科觀測設備的管理及維護工作;
4、按地震各學科觀測技術規範的要求,認真做好觀測資料的處理、上報工作;
5、承擔九江市地震辦公室合署辦公的有關工作;
6、負責九江地震台培訓中心的管理工作;
7、承擔地震台觀測環境和設施的維護工作;
8、負責對地震觀測異常數據的核實工作;
9、負責當地有感以上地震所產生的社會影響等情況的收集、上報工作;
10、承擔省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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