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類賬戶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交易賬戶分為甲、乙、丙三類。甲類賬戶為商業銀行,乙類賬戶為信用社、券商、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而丙類賬戶則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乙類賬戶持有人通過該賬戶只能辦理自營業務。

甲類賬戶持有人通過其自營賬戶可以辦理自營業務,通過其所代理的丙類賬戶可以辦理代理業務,經批准可以通過代理總戶辦理債券櫃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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