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漢語詞語]

主體[漢語詞語]

主體是一個漢語辭彙,讀音為zhǔ tǐ,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基本信息

漢語詞語

基本信息

詞目】主體

基本解釋】

1. 事物的主要部分

信的主體

2. 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主體和客體

3. 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民事法律關係主體犯罪主體國際法主體

詳細解釋

1. 指君主的統治地位。

《漢書·東方朔傳》:“﹝ 接輿 、 箕子 ﹞使遇明王聖主……圖畫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體,下以便萬民,則 五帝 三王之道可幾而見也。”

2. 事物的主要部分。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今日 廣西 會黨,則知己為主體,而西人為客體矣。” 毛澤東 《青年運動的方向》:“革命的主體是什麼呢?就是 中國 的老百姓。”

3. 哲學名詞,和“客體”相對。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4. 法學用語。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應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5.人防工程名詞。 防空地下室中能滿足戰時防護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對於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體指最裡面一道密閉門以內的部分。

哲學名詞

主體 [subject],與客體(nonego)相對應的存在。

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是客體的存在意義的決定者。

法學用語

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1 民事法律關係主體: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

2 犯罪主體: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

3 國際法主體: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攝影術語

主體是畫面主要表現的對象,是主題思想的重要體現者,是控制畫面全局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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