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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征諸種矛盾在矛盾體系中不同地位和作用的哲學範疇。
主要矛盾在不同的事物中和事物發展的不同階段上呈現出複雜的情況。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與基本矛盾是同一的,貫穿於事物發展全過程的始終。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與基本矛盾不完全同一,它可能是基本矛盾中的一個矛盾,也可能是基本矛盾中某幾個矛盾的綜合,也可能是非基本矛盾。在這種情況下,主要矛盾在事物發展的全過程中將隨著矛盾運動的發展而變化,儘管事物的基本矛盾尚未解決,事物的根本性質沒有改變,但是由於事物的矛盾體系中各種矛盾的力量消長變化,有些矛盾激化了,有些矛盾緩和了,有些矛盾解決了,又有些新的矛盾發生了,原來的主要矛盾下降為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從而使事物的發展過程呈現出階段性。在事物矛盾體系中,非主要矛盾雖然受主要矛盾的支配和規定,但它並不是消極被動的因素,可以影響和制約著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關係的原理具有重大的方法論意義。它告訴人們在觀察和處理任何事物或過程的諸種矛盾時,必須善於以主要精力從多種矛盾中找出和抓住主要矛盾,提出主要的任務,從而掌握工作的中心環節;當矛盾的主次地位發生了變化,事物的發展進入新的階段時,要善於找出新的主要矛盾,及時轉移工作的重點;還要把事物或過程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作為一個有機的體系予以統籌兼顧,發揮它們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作用,以推動事物的發展。這是進行一切實踐活動的重要方法,特別是革命政黨決定戰略戰術方針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