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1. 指主持判案。
明 沈德符 《野獲編·吏部·大計糾內閣》:“每年初冬,朝審罪犯,俱太宰主筆,相仍已久。”《明史·李世達傳》:“會朝審,命戶部尚書 宋纁 主筆。”
2. 舊稱報刊評論的主要撰稿人。有時也指報刊編輯部的負責人。
清 王韜 《論日報漸行於中土》:“西國之為日報主筆者,必精其選,非絕倫超羣者,不得預其列。” 鄭觀應 《盛世危言·日報》:“主筆者,觸類引伸,撰為論說,使知議員之優劣,政事之從違,故日報盛行,不脛而走。” 老舍 《老張的哲學》第二一:“二年之後,憑我的才力,就是主筆。”
舊時指報刊編輯部中負責撰寫評論的人,也指編輯部的負責人。
如今也指主要書寫人的意思。例如,某大學班級同學要集體祝福某對新人結婚,由同學中一人書寫祝福詞語,祝福詞落款可以署:某人主筆。
3.一個字中一定要有主筆,就如一齣戲要有主角,一堂課要有重點一樣。主筆猶如人的手腳,不突出主筆的字猶如放不開手腳,讓人感覺不夠舒展、大方。為此突出主筆就顯得尤為重要了。主筆即字中的主題筆畫,即最突出、最引人注目的那一筆畫。一個字有一個主題筆畫,其他筆畫皆為從屬筆畫(即次筆)。次筆應讓位於主筆,並只能烘雲托月,突出主筆,不可喧賓奪主、搶占空間,所以寫次筆時應抑制收縮。相反字中的主筆應極力舒展,張揚放開,以求姿態,為此主筆占的空間相對要大一些。這就是主筆優先規律。一個字中主筆突出了,字的整體內部就有了主次、有了管領、有了節奏、有了美感,也就能使重心平穩了。如何找出主筆,要想亮出字的主筆,首先要找出字中的主筆。字不同,自然主筆就不同。字的主筆多為橫、豎、撇、捺與鉤。
著作權歸屬
是: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但如果合作作品以一人為主筆,其他人是受主筆聘請與之合作的,且他們之間已有約定,那么作品的著作權所有者可以只是主筆一人。
案例
盧匯系電視台節目主持人,盧匯以其主持的節目內容整理出版了一本著作,作品出版一年後,盧匯因車禍死亡,未留遺囑。該書出版時註明系集體編寫,主筆為盧匯,且稿酬亦由盧匯與電視台該節目所有工作人員平分,在盧匯生前皆無異議。盧匯死後,該書著作權歸誰誰所有?
解析
由於題目中明確表示盧匯是主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關於合作作品著作權歸屬的一般原則,在盧匯生前著作權歸盧匯所有,盧匯死後屬於遺留財產,自然由其繼承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