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成分法

主成分法,是指因素分析的一種。用少數重要的主成分經標準化後作為公共因素。因素分析早期將主成分模型與公共因素模型區別看待,1967年哈門提出公共因素模型的主成分估計。主成分法是主軸因素法的特例。

在實際問題研究中,為了全面、系統地分析問題,我們必須考慮眾多影響因素。這些涉及的因素一般稱為指標,在多元統計分析中也稱為變數。因為每個變數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所研究問題的某些信息,並且指標之間彼此有一定的相關性,因而所得的統計數據反映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重疊。主要方法有特徵值分解,SVD,NMF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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